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文章 > 法规解读 > 打零工算雇佣关系吗

打零工算雇佣关系吗

律师文章: 法规解读 作者:诚邀律师律师   2023-03-31 12:02:43    浏览:982

打零工算雇佣关系吗

 一、打零工算雇佣关系吗

打零工,并非是与相关的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只是简单的与其建立了雇佣关系。若在工作之后,单位不按照既定的规定,发薪资的,可以请求得到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劳动关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试用期的限制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时劳动者的权益: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要注意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扣押身份证

万一用人单位一定要违法收取保证金、定金,而劳动者又不想和用人单位闹矛盾,那么就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应的收条、收据,然后自己保管好收条、收据,以便日后能够追还。

如果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章

1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2020-01-15

0雇佣关系诉讼,雇佣关系诉讼在事发地起诉吗? 2021-01-02

1雇佣是合同法律关系吗,没有雇佣合同法律能否确定雇佣关系 2020-12-07

2解除雇佣关系协议,请问雇佣关系的解除需要告知吗? 2020-12-04

3雇佣关系诉讼明细,雇佣关系诉讼在事发地起诉吗? 2021-01-01

4雇佣关系诉讼的管辖地,雇佣关系诉讼在事发地起诉吗? 2021-01-02

5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吗? 2020-06-19

6雇佣关系的诉讼时效多长,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索赔吗 2021-01-01

7雇佣关系的额诉讼时效,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索赔吗 2021-01-01

法规解读推荐

律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