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麻烦咯
1英美法系实行当事人主义,庭审采用对抗制(adversary sys-tern),即原告、被告双方地位平等,权利相同,控、辩双方就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证据以支持本方的主张,申辩事实并进行辩论,法官负责主持庭审,不主动调查证据。
2正式审理程序基本相同,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选定由12人组成陪审团;2.开庭陈述,先由起诉方,后由被告方在审判开始向法庭作陈述,即简述案情,说明准备提出的证人和证据要点;3.起诉方出示证据,证人逐个在法庭上就事实问题作证,同时法庭也可以出示物证、专家证人的证明,还可以让证人当庭鉴别文件、图片或其他物证;4.主询问(美国称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询问本方的证人即主询问(直接询问),由对方询问本方的证人即交叉询问;5.再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第二轮询问;6.被告方提供证据,原则上不要求被告方提供证据,如果被告方希望作证,则同样要接受对方即起诉方的交叉询问;7.法庭辩论(美国称终结辩论),在陈述和提证的基础上,可以对证据加以评论;8.法官向陪审团作总结提示,包括适用于所控之罪的法律、各种争议问题的证明责任归哪一方等;9.陪审团退庭进行秘密评议;10.陪审团返回法庭宣布陪审裁断,如果陪审团宣布为无罪裁断,法官必须接受,被告人如系审前拘留,则应立即释放被告人,审理程序即告结束;如果陪审团宣布为有罪裁断,则以后由法官判刑。英美法系的判决书由法官个人署名作出,多数意见作为判例,判决书中必须写明判决理由,判决所用的推理形式多用归纳法。
3法官负责主持庭审,不主动调查证据;参加庭审的陪审员(juror),负责判断证据,认定事实,庭审结束后,由法官向陪审团作总结提示,指出所控之罪的法律,该案的争议点、各种争议问题的证明责任归哪一方、不同问题所要求的证据的可靠程度等,然后陪审团进行秘密评议和表决;法官不参加评议,原则上要求12名陪审员一致作出有罪或者无罪裁断,实在不能取得一致,也至少要10名陪审员取得一致意见;在陪审团作出有罪裁断之后,法官负责适用法律和判刑。
4、扩大和增设简易程序和其他速决程序。
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特征以及诉讼模式的理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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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的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有哪些?各有哪些特点?
一。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二。(一)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
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1.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
2.奴隶制社会的最高司法机关是皇帝。
3.奴隶制社会一般都实行过神明裁判或神示的证据制度。
(二)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
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最显著的特点:竭力维护封建地主阶级享有的特权,残酷镇压广大农民。
封建社会的最高司法机关同样是皇帝。
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别重视被告人的口供和广泛采用刑讯的方法。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
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工具。
其次,资产阶级在法律上规定了禁止刑讯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罪推定、法官独立、审判公开以及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等诉讼原则,比封建社会有进步。
另外,资产阶级刑事诉讼的形式和评定证据证明力时所依据的原则或标准,也已不同于封建社会。
(四)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
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是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统治秩序的工具。
社会主义刑事诉讼继承历史上一切先进的、民主的、科学的法律思想和诉讼原则,同时在总结人民自己的司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法律思想和新的诉讼原则。
在审查判断证据方面,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指导,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和单凭口供定案,强调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服从客观事实。
刑事诉讼的模式有哪几种?
刑事诉讼模式根来据不同刑事源庭审方式的本质特征不同可以分为:
1、弹劾式诉讼模式
2、纠问式诉讼模式
3、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4、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5、混合式诉讼模式
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接近于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但也稍有不同。
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强调办案机关的职权作用。
侦查程序带有较为明显的纠问式的特点。
在审判阶段,采取控辩式的庭审方式。
可以看出,在侦查、起诉阶段,我国的刑事诉讼并不具备典型的控、辩、裁三方组成构造,而往往是由追诉机关同时兼任裁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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