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
知识专业站
法律服务
全国站
进入城市分站
我是电脑公司个体户,6月份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供货(电脑打印机)共计22100元,开发公司当时打了欠条 上面写了7月3日付清,如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付清,就按50000元作为赔偿金,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他说的时间,我咨询一下这个事情该如何处理。
得全面分析,建议持资料,找律师来详询,祝好!
建议带上借条与律师免谈,可能不会过期。如果要重写,直接写一张就是了。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
部分有效;对于双倍还款这个个人认为约定不明,法院不会支持这么多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