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

2023-06-05 11:55:49

1刑法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 )行为时,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刑法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 )行为时,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 )行为时,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A,B,C 答案解析:[解析]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行为A,B,C,D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

2违反检查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违反安全生产法什么情况下属于构成犯罪

违反检查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违反安全生产法什么情况下属于构成犯罪

违反安全生产法什么情况下属于构成犯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不一定就构成刑事犯罪。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有可能属于行政责任,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安全法的单位未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法》对此有如下的规定: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3刑法规定安全生产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刑法规定安全生产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法人!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国营或者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主管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最高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2006年,新补充条例,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判15年。刑法第134条对本罪的主体概括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虽然刑法对本罪的主体范围做了大体的规定,但是,结合复杂的实际情况来看,刑法的规定在一些问题上是欠明确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精神进行具体的分析。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对于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主管负责人,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按刑法

4刑法上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犯罪,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刑法上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犯罪,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法人!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5刑法关于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条款,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刑法关于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条款,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法人!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6刑法安全生产犯罪主要是什么罪,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刑法安全生产犯罪主要是什么罪,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法人!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7刑法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犯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刑法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犯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刑法规定再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严重后果,!处几年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

8刑法对安全生产犯罪相关规定,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刑法对安全生产犯罪相关规定,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刑法规定再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严重后果,!处几年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

9刑法中官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刑法中官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

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法人!刑法中有几种刑事犯罪与安全生产相关根据主客观条件不同,可能涉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分以下几种(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分以下几种:(1)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2)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危险物品肇事的犯罪行为。(4)消防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10刑法规定六类安全生产犯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刑法规定六类安全生产犯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犯罪主要有哪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刑法规定再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严重后果,!处几年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方面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人员,主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