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什么情况下属于自首

2023-06-09 00:15:50

1刑法中什么样的属于数罪并罚,刑法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数罪并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罪从重处罚?

刑法中什么样的属于数罪并罚,刑法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数罪并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罪从重处罚?

刑法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数罪并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一罪从重处罚?犯多条或者多次罪的适用于数罪并罚。从重处罚,则需要很苛刻的的条件,不过条件非常多。情节恶劣手段残忍预谋犯罪团伙犯罪危害严重危机国家危害社会累犯惯犯顶风作案等等很多。刑法什么时候执行数罪并罚,何种情况不执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一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2.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新罪);(4)被宣告缓刑或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或发现漏罪的。3.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操作规则。数罪并罚并不是对数罪所判刑罚的简单相加,而是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依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的规定,一个罪一个罪地

2醉驾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刑法,最新醉酒驾驶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刑法,最新醉酒驾驶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醉酒驾驶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纵横法律网 路光亮律师醉驾刑法有什么?那要看你是饮酒还是醉酒了,一般饮酒都是分全扣,罚款两千。醉酒就严重了,驾驶证调消。还要被拘留…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酒后醉驾的行为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什么?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在刑法上叫做什么?酒后醉驾属于刑事违法行为。最本质特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酒后危险驾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处罚刑法上叫危险驾驶罪。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更为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危险行为,除处罚金外,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

4刑法上的行为性质的错误属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不是只是对犯罪行为中的故意犯罪而言?其中事实认识错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刑法上的行为性质的错误属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不是只是对犯罪行为中的故意犯罪而言?其中事实认识错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不是只是对犯罪行为中的故意犯罪而言?其中事实认识错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如甲本想使用毒药杀害张三,但因为误认而错用了一种无毒的药物(手段不能犯未遂)。刑法规定人的犯罪主要看其主观上希望(故意的)内容。你这个故意的内容是杀人,不论是误认空枪有子弹,还是误认面粉是毒药,都是故意杀人的故意。只是结果没有导致行为人希望的那样致人死亡,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黑客的行为z属于什么犯罪性质刑法》(2015)规定了有关黑客的罪名: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

7哪些情况属于自首,自首怎样处罚

哪些情况属于自首,自首怎样处罚

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哪些情况属于自首?自首是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之一,那犯罪分子自首的怎样处罚?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况属于自首 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件包括:(1)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检举而不是自首。(2)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隐瞒。全部罪行是指犯罪人的主要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过程的细节。(3)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在司支实践中,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仅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的犯罪,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

8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情况属于自首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情况属于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属于我国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因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完全可以从这方面入手。那么实践中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呢?这已经算是比较专业的问题了,下面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4、可供自首的对象:(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二、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坦白

10中国刑法什么情况下判死刑,中国刑法什么情况下判处死刑

中国刑法什么情况下判死刑,中国刑法什么情况下判处死刑

中国刑法什么情况下判处死刑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取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20、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