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涉及哪些领域?又有何意义?公益诉讼涉及的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因侵权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造成的生态遭到损害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行为的案件。1、污染环境类。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类型。2、破坏资源类。主要指通过破坏士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致使生态遭受破坏的案件类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指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的事实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环境案件类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对食品药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对食品、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依法提起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更大的意义
公益诉讼涉及哪些领域?又有何意义?公益诉讼涉及的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因侵权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造成的生态遭到损害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行为的案件。1、污染环境类。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类型。2、破坏资源类。主要指通过破坏士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致使生态遭受破坏的案件类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指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的事实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环境案件类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对食品药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对食品、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依法提起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更大的意义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罪名有哪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下列罪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毁坏耕地罪;擅自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法律依据】《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多少种罪名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9种罪名,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构成此类犯罪的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
修改后的刑法新增加了破坏资源环境保护罪,说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C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罪名有哪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下列罪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毁坏耕地罪;擅自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法律依据】《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多少种罪名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9种罪名,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构成此类犯罪的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 1、重大
我国刑法规定了哪些森林资源破坏的罪名《刑法》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的罪名有五个:破坏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在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刑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地位:1,刑法是根本法,在惩治破坏环境资环保护罪里面起到有法里可依的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其他行政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属于国家立法的刑罚 作用:预防犯罪,惩罚犯罪,并具有指引,教育,评价等作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罪名有哪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下列罪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毁坏耕地罪;擅自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法律依据】《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多少种罪名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9种罪名,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
《刑法》中关于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有何规定的您好,1997年薯或10月1日施行的《刑法》对破明腔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第41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数槐伍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就这类犯罪的立案、定罪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我国刑法规定,对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343条破坏性采矿罪概念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构成(一)客体要件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正当的采矿权;(3)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保证采矿活动的科学性和计划性,防止破坏矿产资源。凡违反上述及其他有关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以及管理活动,均视为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蕴藏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所谓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矿业暂行条例》、《矿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罪名有哪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下列罪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毁坏耕地罪;擅自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法律依据】《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多少种罪名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共规定了9种罪名,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构成此类犯罪的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
《刑法》中关于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有何规定的您好,1997年薯或10月1日施行的《刑法》对破明腔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第41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数槐伍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就这类犯罪的立案、定罪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德国刑法对于刑事犯罪认罪认罚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和解,哪些不可以和解,应该有范围,否则及有可能成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