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罚金的数额是如何规定的,与罚款有何区别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在当今这个社会,不管做什么事情遵纪守法是最重要的前提,对于中国公民来说,应该守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从事非法的集资活动,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触犯刑法。那么,非法集资罚金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罚金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非法集资罪如何量刑?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被追究.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相关知识: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盗窃罪的罚金怎样确定既然涉及犯罪了,怎么处分,那就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法院判决来定,不是你想象的交点罚金了事。你以为犯“盗窃罪”,和“交通违章”一样,交点罚金?怎么不是“批评教育”了事?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罚金怎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罚金数额没有规定上限,只有下限。该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 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关于罚金盗窃案件数额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 2000年12月3日公布 自2000年12月19日起实施)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
刑法罚金是如何规定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1.选处罚金 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参见刑法第275条);2.单处罚金 即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对犯罪的单位只能单处罚金。3.并处罚金 即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刑法规定"并处"罚金时,人民法院在对犯罪人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罚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犯罪人的财产状态,决定是否判处罚金。罚金数额的确定: 1、 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刑、限额罚金刑、无限额罚金制。其无限额罚金制比较普遍。 2、 刑法虽然对其最高数额一般没有限制,但对其最低数额则有所限制,原则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数额不少于500元。 3、 数个罚金刑的数额计算问题:对于数罪分别被判处数个罚金刑的,应把数个罚金罚数额总和相加,收取总额。如果被判处数个罚金刑及没收财产的,合并执行。如果是数个罚金
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刑法解释:第五十二条【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规定。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如何确定罚金数额刑法解释: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解释】本条是关于的规定。 关于罚金的数额
刑法规定罚金数额确定的办法刑法规定罚金数额怎么确定罚金作为刑法刑罚的附加刑之一,在判刑时,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也可以作为附加刑处罚。我国《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犯罪情节的判断依据主要看其犯罪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等来确定,通常有罚金的比例制、倍数制、比例兼倍数制、特定数额制和抽象罚金制五种.一、刑法对罚金数额确定的规定:《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在此,我们认为决定犯罪人的罚金数额时,要以犯罪人的犯罪情节为根据,还应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1、比例制。不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数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罚金的数额。如1997年《刑法》第159条规定:“犯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的,并处或单处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2、倍数制。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根据犯罪数额的一定倍数确定罚金的数额。如1997年《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
刑法中并处罚金应如何计算产、销售所财物赃款必须要缴;罚金 部罚款交越判间越少超定低刑期《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罚款和《刑法》中的罚金的区别是什么?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罚款,还有《行政处罚法》中涉及到的各种罚款,另外还有司法罚款,在这里,请允许我将所有的这些罚款和《刑法》中的罚金总体分析一下他们的区别。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罚款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罚款和罚金的区别表现为:1、性质不同:《刑法》中的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
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1、无限额罚金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2、限额罚金制。3、比例罚金制。4、倍数罚金制。5、倍比罚金制。热门推荐: 虚假出资罪缓刑考验期虐待罪 主犯 贩卖毒品罪挪用公款罪盗窃罪交通肇事逃逸 罚金也是刑罚财产刑当中的一种,那肯定就是会对罪犯的财产作出一定的处理。但罪犯的财产可能很多,也有可能没有,此时应该怎么来确定罚金的数额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怎样确定罚金数额的问题。 一、怎样确定罚金数额?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是刑法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原则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罚金数额的确定没有量化的操作标准,其主要是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因而法官如何自由裁量罚金数额才能做到罚当其罪,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考虑确定罚金数额。(一)以犯罪情节特别是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为根据决定罚金数额。同一性质的犯罪,由于犯罪情节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序不一样,处刑也就有轻有重。犯罪
刑法规定罚金数额怎么确定罚金作为刑法刑罚的附加刑之一,在判刑时,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也可以作为附加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犯罪情节的判断依据主要看其犯罪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等来确定,通常有罚金的比例制、倍数制、比例兼倍数制、特定数额制和抽象罚金制五种. 一、刑法对罚金数额确定的规定: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在此,我们认为决定犯罪人的罚金数额时,要以犯罪人的犯罪情节为根据,还应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 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 1、比例制。不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数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罚金的数额。如1997年《刑法》第159条规定:“犯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的,并处或单处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 2、倍数制。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根据犯罪数额的一定倍数确定罚金的数额。如1997年《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
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1、无限额罚金制。2、限额罚金制。3、比例罚金制。4、倍数罚金制。5、倍比罚金制。 罚金属于财产刑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刑罚中附加刑之一。法官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处犯罪分子罚金的,肯定需要同时告知具体罚多少,而实践中确定罚金的数额是比较复杂的,下面就让律图小编告诉大家究竟该怎样确定罚金的数额。一、怎样确定罚金的数额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