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为什么没有过失杀人罪而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是一回事吗?你想想啊 杀人 肯定是故意去杀的啊怎么可能说 我不是故意把他杀了,既然用"杀"这个字就说明是故意不存在过失 所以过失致人死亡中国刑法过失杀人有没有判三缓期三年展开全部 您好!过失杀人罪(规范表达应当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有判处缓刑的案例。具体的要根据案情来分析,主审法官还有自由裁量权。谢谢阅读!急!在线等!刑法那条有过失杀人罪的具体判罚1,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过失杀人罪本身并没有这个罪名3,您说的情况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4,所谓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人死亡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举个例子,在无人的野外,司机撞了人,但不救治逃跑,结果这个人因无人发现,没人送到医院,一般定位间接故
刑法上有没有无过错责任? 刑法上规定的犯罪一般为故意或者过失,无过错责任一般只在有民事赔偿的案件中才有。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事故当事一方或多方虽无过错行为,但基于你的强势地位,仍可能负有责任(是一种法定的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据该条及民法通则其他相关条款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构成要件 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⒊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⒋行为人不必过错。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法条文如果公民存在因过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的,《刑法》第一百一十一五规定进行详细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危害国防利益罪刑法条文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是一项关系到国防利益的罪名,相信很多人平常都不会接触到它,对它也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刑法条文中有关危害国防利益罪的规定,欢迎大家浏览。危害国防利益罪刑法条文规定:《刑法》第七章第三百六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求高手,刑法学案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如果是选择题,那么选过失致人死亡,如果直接说的话,更倾向于是意外事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心态上要求行为人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本案中行为人是想要调戏乙,并没有追求乙死亡的故意,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说是过失致人死亡,那么要求乙的主观心态是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么是已经预见了自己扔白菜叶的行为可能造成乙死亡了轻信可以避免,要么是应当预见扔白菜叶的行为肯能造成乙死亡而没有预见。但是就题目来看,谁能预见往一个路人身上扔叶子会造成他死亡呢,既然不能有这种预见的可能,那么应该是意外事件。所以,如果题目告知说乙是在骑摩托或者骑车,那么这种预见就应当成立了。可以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这是题目不严密的地方。聚众斗殴无意致人死亡从犯如何定罪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聚众斗殴致人轻伤的,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不需另定故意伤害罪;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你说的情况是无意致死,所以不以故意杀人罪论,应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过失致人死亡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会被判处什么刑法?过失致人死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备三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3、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本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仅就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结果来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但是,由于主体要件的特
刑法中的过失和民法中的过失的区别刑法上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者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二者都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的目的在于平衡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利益,合理分配损害,过失的认定应当采取客观说。而刑法的目的是对犯罪者处以刑罚,刑事责任的承担者,是具体的人,应以行为人的注意能力为标准,关于过失的认定,应当采取主观说。第二,民法把过失划分为两个等级:(1)一般过失。它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违反法律对一般人的注意程度的要求,但没有达到特定身份人的较高要求。(2)重大过失,它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达到法律对他的较高要求,甚至连法律对普通人的一般要求也未达到。而在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中,过失不分等级,只有一种状态,即罪过。第三,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证明标准不同。民法上,证明行为人有过失,一般情况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对方当事人有过失的,应当承担举证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1、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 过失方法: (1)失火罪(2)过失决水罪(3)过失爆炸罪(4)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5)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代表重大法益的对象: (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2)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4)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5)过失损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 重大安全职业中的过失: (1)重大飞行事故罪(2)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3)交通肇事罪(4)重大责任事放罪(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6)危险物品肇事罪(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8)教育设 重大安全事故罪(9)消防责任事故罪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1)过失致人死亡罪(2)过失致人重伤罪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I)过失损毁文物罪(2)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条,以出现危险作为犯罪成立标准的过失犯罪)(2)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4)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条,以出现危险作为犯罪成立标准的过失犯罪)(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6)医疗事故罪(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5、渎职: (1)玩忽职守罪(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1、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 过失方法: (1)失火罪(2)过失决水罪(3)过失爆炸罪(4)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5)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代表重大法益的对象: (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2)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4)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5)过失损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 重大安全职业中的过失: (1)重大飞行事故罪(2)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3)交通肇事罪(4)重大责任事放罪(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6)危险物品肇事罪(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8)教育设 重大安全事故罪(9)消防责任事故罪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1)过失致人死亡罪(2)过失致人重伤罪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I)过失损毁文物罪(2)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条,以出现危险作为犯罪成立标准的过失犯罪)(2)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4)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条,以出现危险作为犯罪成立标准的过失犯罪)(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6)医疗事故罪(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5、渎职: (1)玩忽职守罪(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