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溯及力的解释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对刑法的溯及力问题,各国采用的原则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原则: 1.从旧原则 新法对过去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完全适用旧法。这一原则充分考虑了犯罪当时的法律状况,反对适用事后法,对行为人比较公平。但如果某一行为按旧法构成犯罪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再依旧法进行处罚就不能实现刑法目的,因而也存在弊端。 2.从新原则 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即新法具有溯及力。这一原则强调新法,适应当前的社会情况,有利于预防犯罪。但是,对行为时法未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依新法按照犯罪进行处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因而有失妥当。 3.从新兼从轻原则 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旧法处理。这一原则弥补了绝对从新原则的不足,既充分发挥了新法适应当前形势的优点,又认真考虑了旧法当时的具体规定,但为了避免事后刑法之嫌,采用的国家不多。 4.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上适用旧法,新
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你说的情况,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司法解释的适用,基本上遵循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根据两高的专门司法解释,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犯罪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附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已分别于2001年9月18日、2001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7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办理案件,现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
刑法论文选题刑法论文选题有很多:1.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罪刑法定原则哲学根据探究,罪刑法定的司法适用,罪刑法定与扩张解释的关系,罪刑法定视角中的中国司法解释)2.刑法的空间效力探疑(论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普遍原则与打击国际犯罪)3.试论刑法的溯及力4.犯罪本质的学理之争与司法选择5.法益概念在中国刑法中之地位探讨6.不作为犯罪的机理(论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来源,论不纯正不作为犯)7.论刑法中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意义8.试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9.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辨析10.变态人格在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上的意义11.醉酒者的刑事责任能力探究12.试论刑法上的身份犯13.评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立法建议14.信赖原则与犯罪过失理论15.试论刑法中的目的犯16.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处断原则探讨(论事实认识错误,论法律认识错误,论正当防卫#47;紧急避险中的认识错误)17.试论期待可能性与中国刑法18.试论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论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论正当防卫的程度限制要件,论防卫过当的认定与刑事责任)19.紧急避险的理论辨析(论对无责任能力者防卫的刑法定性,论紧急避险主体的排除性规定,论紧急避险的程度限制要件)20.论预备犯在刑法中的地位(论预备犯的处罚根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刑事诉讼法》没有溯及力。一般来说,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溯及力,会在该法律文件的结尾处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就没有溯及力。大多数法律文件,都是没有法律溯及力的。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体、客体、诉讼程序都不一样。1、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进行刑罚判决;民事案件是由受损害方的民事主体来起诉的,只限于民事案件,不进行刑罚。2、民事诉讼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的活动,他所调整的是刑事法律关系。关于新刑事诉讼法溯及力的问题你好,从旧兼从轻原则刑诉法有没有溯及力?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刑事诉讼法》没有溯及力。一般来说,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溯及力,会在该法律文件的结尾处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就没有溯及力。大多数法律文件,都是没有法律溯及力的。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体、客体、诉讼程序都不一样。1、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进行刑罚判决;民事案件是由受损害方的民事主体来起诉的,只限于民事案件,不进行刑罚。2、民事诉讼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的活动,他所调整的是刑事法律关系。关于新刑事诉讼法溯及力的问题你好,从旧兼从轻原则刑诉法有没有溯及力?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刑事诉讼法》没有溯及力。一般来说,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溯及力,会在该法律文件的结尾处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就没有溯及力。大多数法律文件,都是没有法律溯及力的。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体、客体、诉讼程序都不一样。1、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进行刑罚判决;民事案件是由受损害方的民事主体来起诉的,只限于民事案件,不进行刑罚。2、民事诉讼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的活动,他所调整的是刑事法律关系。关于新刑事诉讼法溯及力的问题你好,从旧兼从轻原则刑诉法有没有溯及力?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刑罚的溯及力,是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是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我国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更新换代的基本原则,那么作为一门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律图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 刑罚的溯及力,是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是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有溯及力又可以叫做溯及既往。在我国的法律适用中。程序法是不受“法不溯及既往”的限制的。如果根据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的判决的,该判决继续有效。即使按现行刑法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处刑较当时的刑法要轻,也不例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当时的刑法。对一种行为刑法的溯及适用,只限于未经审理或者虽经审理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场合;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加以改变,以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因此,刑事诉讼法是有溯及力的。 二、溯及既往的原则 我国法律在溯及
民事诉讼法的溯及力是否具备?【为您推荐】宁晋县律师 罗平县律师 玄武区律师 六合区律师 西乡塘区律师 涪陵区律师 资中县律师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1997年颁布的,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有溯及力的说法,通常现代法是不具备的,刑法也是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律溯及力原则。那么民事诉讼法的溯及力是否具备?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专业回答。 一、民事诉讼法是否具备溯及力? 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民事实体法没有溯及力,但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力。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 二、程序法是否也适用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呢? 1、实体法主要是规定和确认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职责的法律,程序法主要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法律不溯既往原则的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体、客体、诉讼程序都不一样。1、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进行刑罚判决;民事案件是由受损害方的民事主体来起诉的,只限于民事案件,不进行刑罚。2、民事诉讼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的活动,他所调整的是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刑法不能溯及既往,而刑事诉讼法可以溯及既往?刑法不溯及既往,即刑法不得对它施行前发生的行为起到追及的效力,现行刑法不对其施行前的行为适用。因为行为人不可能未卜先知将来的刑法会怎么规定,所以法律不能要求人们遵守将来可能施行的法律, 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