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哪些说法不正确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甲为杀害李某而朝其射击,却击中了其身边的肖某,致肖某受伤,则甲的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象认识错误B.乙(已成年)盗窃其外祖母的钱财,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则乙的这种认识错误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C.丙杀李某并碎尸,用塑料袋包装。对罗某谎称是鸦片,以1000元的价格托罗某运至火车站寄存柜中存放。罗某构成窝藏毒品罪D.丁欲将王某扔进水池淹死,然而水池中的水很浅,王某实际上是跌落水池摔死的,则丁并不存在认识错误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解析] A选项属于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错,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对象认识错误则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做乙对象加以侵害,所以A项不属于对象认识错误。B选项中乙误认为行为无罪但其实有罪,属于法律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被刑法所禁止(违反刑法)发生了误解。一般认为不知法律不是辩解的理由,原则上不排除承担故意罪责,所以不影响以盗窃罪对乙追究刑事责任,故B项是正确的。D选项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于因果关系的进程有认识错误,如果行为
法律咨询: 关于刑法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答案补充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是B呵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下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正确的是D正确 司法考试的真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具体标准,各省不一。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二、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是B呵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下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正确的是D正确 司法考试的真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具体标准,各省不一。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二、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
关于刑法上对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判定轻重问题[ 故意伤害 ]一、概念与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 434 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 、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打击恐怖犯罪方面,在刑罚方式上作了改进的是取消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从重处罚猥亵罪客体扩大到男性取消收买被拐卖妇女可免除处罚的规定暴力袭警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医闹最高获刑七年虚假诉讼最高获刑七年闹访或判三年徒刑重特大贪污罪犯可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取消九个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最,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违反执业要求特定义务犯罪的,可禁止从事相关职业三到五年数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有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对于持有恐怖主义视频资料的行为纳入刑事处罚新的刑法修正案的内容是什么? 是新的《刑法》修正案是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内容为: 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刑法上责任事故罪和安全事故罪有什么区别啊责任事故罪的要件:其一,责任事故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违反了特定的义务;其二,成立责任事故犯罪,要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为要件。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中国1979年颁行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最高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可以构成安全生产事故罪吗生产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生产安全是保障生产者人身安全的前提条件,而在实践中我国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单位可以构成安全生产事故罪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单位可不可以构成安全
1979年《刑法》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是怎样的原则?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1979年《刑法》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是怎样的原则?新法原则上市没溯及力的
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划分为AB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划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刑法中的告诉才处理是指什么案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一些犯罪,由于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法律规定,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不提出控告,则司法机关不主动处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告诉才处理",例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就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如果因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司法机关会主动处理。刑法解释方法按效力分类中学理解释的含义。学理解释,即未经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它们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对于刑事司法乃至立法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记得采纳啊什么是刑法的体系?如何理解刑法解释的含义与分类?刑法体系,是指各种刑法规范按照一定的规律、顺序、联系、有机地排列,组成统一的整体。各国刑法典,一般从总体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个别还有附则。编之下,再根据法律
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划分为AB按照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的解释可以划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刑法中的告诉才处理是指什么案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一些犯罪,由于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法律规定,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不提出控告,则司法机关不主动处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告诉才处理",例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就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如果因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司法机关会主动处理。什么是刑法的体系?如何理解刑法解释的含义与分类?刑法体系,是指各种刑法规范按照一定的规律、顺序、联系、有机地排列,组成统一的整体。各国刑法典,一般从总体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个别还有附则。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从而构成一个科学的统一整体。[编辑本段]一、编编是刑法典的第一级单位。我国刑法将总则和分则列为两编,附则不另立一编,但性质上与总则、分则并列。把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