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动机和原因的概念

2023-06-05 10:28:28

1刑法上的目的和原因的区别,刑法中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有什么区别

刑法上的目的和原因的区别,刑法中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有什么区别

刑法中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有什么区别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同一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而且除复杂客体的犯罪以外,一般是一罪一个犯罪目的,而同种犯罪的动机则往往因人、因具体情况而异,一罪可以有不同的犯罪动机。  (2)出于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不同的犯罪目的。比如,出于报复的动机,可以导致行为人产生去毁坏他人的财物、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剥夺他人的生命等不同的犯罪目的。  (3)从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来看。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的特定的主观构成要件内容,如果此类犯罪的行为人不存在刑法条文所明文规定的犯罪目的,则不成立此罪。  (4)犯罪活动与犯罪目的在某些情况下所反映的需要并不一致。刑法的目的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刑法任务与刑法目的的关系是什么?首先:刑法目的是为了保护法益,不是为了惩罚犯罪。刑法目的与刑法任务不同,刑法任务在相当程度上是立法者、司法者工具化地设计、使用刑法的世俗性、政治性“目的

2刑法总论犯罪动机概念,只有犯罪动机是否违反刑法

刑法总论犯罪动机概念,只有犯罪动机是否违反刑法

只有犯罪动机是否违反刑法只有犯罪动机是指有主观意识或已经准备实施,但是因为客观或主观意识终止实施未造成犯罪事实的描述。从刑事案件立案来说这不能算犯罪,但是非主观意识终止如被公安机关事先知晓采取措施导致犯罪终止另当别论。但是举报导致犯罪终止时可以算立功表现,也就是说,预备犯罪者可能被追究相关治安处罚。求:刑法总论中,犯罪中止还要负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处罚依据在于行为造成了损害。求:刑法总论中,犯罪中止还要负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犯罪中止还要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求:刑法总论中,犯罪中止还要负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什么?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中止”一定是

3刑法上的动机与目的的区别,刑法中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有什么区别

刑法上的动机与目的的区别,刑法中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有什么区别

刑法中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有什么区别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同一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而且除复杂客体的犯罪以外,一般是一罪一个犯罪目的,而同种犯罪的动机则往往因人、因具体情况而异,一罪可以有不同的犯罪动机。  (2)出于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不同的犯罪目的。比如,出于报复的动机,可以导致行为人产生去毁坏他人的财物、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剥夺他人的生命等不同的犯罪目的。  (3)从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来看。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的特定的主观构成要件内容,如果此类犯罪的行为人不存在刑法条文所明文规定的犯罪目的,则不成立此罪。  (4)犯罪活动与犯罪目的在某些情况下所反映的需要并不一致。故意伤害罪动机和目的在刑法的地位是什么 划清抢劫罪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界限。(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不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他个人目的而伤害或者杀死被害人后,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伤害或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

4刑法上的故意和过失的概念,刑法中事实认定错误的概念是什么?

刑法上的故意和过失的概念,刑法中事实认定错误的概念是什么?

刑法中事实认定错误的概念是什么?  事实认识错误的几种形式  一是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二是客体的认识错误; 三是对象的认识错误; 四是打击错误(或行为偏差); 五是手段、工具的认识错误。  编辑本段概论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认识错误种类繁多,比较复杂。  编辑本段客体错误  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比如,行为人误认为正在抓捕人犯的警察正与其朋友打架,于是上前将警察打伤。在此案中,行为人意图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却由于其认识错误,而实际上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的公务活动。对于这种认识错误,应当按照行为人意图侵犯的客体定罪,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编辑本段对象错误  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如行为人在行为时,误把甲认为

5刑法上有犯罪终止的概念吗,刑法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概念

刑法上有犯罪终止的概念吗,刑法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概念

刑法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概念此答案为B。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实施犯罪,达到了预期结果。 本案中,甲为盗窃行为,盗窃罪以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是否取得成立既遂,甲已经实际占有项链,则盗窃罪既遂成立。其后的返还行为视为退赃行为,在量刑的时候酌情考虑。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犯罪中止是一个令很多人头疼的概念,一部分人是在中止和终止之间就分不清了。甚至许多人连字在日常书写中都会写错。再一部分人就会分不清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经常会判断不出到底是这两种哪个情况。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概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

6犯罪学和刑法学上犯罪的概念,刑法学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的区别

犯罪学和刑法学上犯罪的概念,刑法学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的区别

刑法学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的区别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犯罪学:关于犯罪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的知识和理论体系。⑴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目的相同。为了防止和减少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是这两个学科的共同目的。⑵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科学,所以,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犯罪学与刑法的关系。 “没有犯罪学的刑法是个瞎子,没有刑法的犯罪学是无边无际的犯罪学”。刑法对犯罪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刑法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犯罪概念的逻辑点。 其次,法律所定义的犯罪始终是犯罪学所研究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对象。再次,刑法和刑法学为犯罪学中的犯罪对策提供了最充分、最明确的刑事法律对策理论及其实践。⑶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引用域外学者的论述,“犯罪学是刑法学的眼睛和牙齿”。犯罪学为刑法学提供了实证研究的材料与对策。⑷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如它对犯罪行为法律特征的确定、所确定的犯罪种类,为犯罪学研究方向及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条件。刑法学中所研究的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也是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为刑法学的研究—诸如在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方面提供理论和

7刑法中的从宽处理法律概念,法律上从轻处理和从宽处理是什么概念,有什么区别?

刑法中的从宽处理法律概念,法律上从轻处理和从宽处理是什么概念,有什么区别?

法律上从轻处理和从宽处理是什么概念,有什么区别?1、角度不同从轻处理和从宽处理从实质上说没有区别,都是对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进行减轻。从轻处理是从实际上的角度出发的,刑事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从理论上的角度出发的。2、量刑不同从轻是法定量刑以内从轻,从宽可以在法定量刑基础上减轻,即可以从轻,也可以减轻.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没有从宽处理),的概念是:以法定刑法刑期3至10年为例,从轻处罚就是向下(3--6.5年)量刑;减轻处罚就是在3年以下量刑。3、条件不同从宽处罚内容的确定与分析作为规定“刑罚”适用条件的规范,刑法的运行均围绕“刑罚”展开。刑罚具体确定以及执行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以规范的视角,可以深入分析成两个部分,一是刑罚影响事由的内容,二为事由对刑罚之作用。作用方式就是刑罚影响事由的后果表现,即对刑罚影响的方式以及程度,可以分成从宽和从严两种。4、概念不同作为刑罚的具体运用方法,与从严方法相对应,一般认为从宽处罚包括从轻、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汉语中,“从”是指“采取某种方针、态度或者方法”。而“宽”是指“宽松、松弛”,是与“紧”、“严”相反的意思。所以,从文义来分析,从宽、从严处罚是与一般的“

8刑法的主观故意的法定概念,刑法上,主观方面有过失和故意均成立犯罪的罪吗

刑法的主观故意的法定概念,刑法上,主观方面有过失和故意均成立犯罪的罪吗

刑法上,主观方面有过失和故意均成立犯罪的罪吗是的,犯罪的主观因素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如交通肇事罪就是过失犯罪,故意撞人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刑法理论中”主观的超过要素”概念是什么意思?1.主观的超过要素是指有些目的犯的目的只要存在与行为人的内心,不要求与之对应的客观事实。比如:绑架罪中的勒索财物的目的。2.客观的超过要素是指客观构成要素不需要与之对应的客观内容,即不需要行为人对该要素有认识,只要求具有认识的可能性。比如:多次盗窃中的“多次”。刑法中的犯罪主观方面很费解,故意、过失,怎么快速判断呢应该去在看看社会心理学之类书!!这样可以更好的了解犯罪动机......《刑法学》概念中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者如何区分,最好有例证间接故意就是应该做且能做二没有去做。过于自信的过失就是通过一些客观判断后认为不会发生,因而没有做。

9刑法威胁和胁迫的区别,我国刑法中的胁迫和威胁手段是一个意思么?还是在概念上有所区别?

刑法威胁和胁迫的区别,我国刑法中的胁迫和威胁手段是一个意思么?还是在概念上有所区别?

我国刑法中的胁迫和威胁手段是一个意思么?还是在概念上有所区别?胁迫和威胁不是同一个意思区别是胁迫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强迫受害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比如抢钱拿刀架再你脖子上叫你拿钱出来威胁可以理解着手犯罪和没着手犯罪,概念比胁迫大.比如抢钱,将你拦住,然后用口头叫你吧钱拿出来,不然打死你.但实际上他没动手实施任何行动,还有一个例子,比如敲诈,一个电话打给你说你不给他钱就杀了你全家,但实际没实施杀人,但是他的打电话行动再法律上已经叫做实施犯罪行为的预备民法中的胁迫与刑法中的胁迫怎样区分胁迫威胁同意思 区别 胁迫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强迫受害做愿意做事,比抢钱拿刀架再脖叫拿钱 威胁理解着手犯罪没着手犯罪,概念比胁迫.比抢钱,拦住,用口叫吧钱拿,打死.实际没手实施任何行,例,比敲诈,电打给说给钱杀全家,实际没实施杀,打电行再律已经叫做实施犯罪行预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胁迫的规定是否同义?通常胁迫在刑法中的解释是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但是在分则不同罪名中对胁迫可以作出不同的解释,比如说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里的胁迫就暗含着暴力行为要达到足以压制对

10刑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什么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什么原则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什么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什么?刑法的溯及力就是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当前刑法有关规定规定: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就是溯及力的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原则刑法一般采取不溯及既往原则,但有例外规定: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对于其他一些特殊情况的,有溯及力。刑法溯及力的原则是什么对刑法的溯及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