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的危险物质的具体名单是什么?如果你说的指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物质概念,那么指的是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涉案物质只要具有上述特点就可以归为危险物质。如果你说的其他犯罪中的危险物品,那么需要根据国务院及其部门发布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确定具体是否属于危险物品。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里的危险物质的具体名单是什么?如果你说的指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物质概念,那么指的是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涉案物质只要具有上述特点就可以归为危险物质。如果你说的其他犯罪中的危险物品,那么需要根据国务院及其部门发布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确定具体是否属于危险物品。刑法问题:邮寄危险物质构成犯罪吗?不是犯罪,但是是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非法邮寄危险物质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数量较少或者不明知的;(2)其他情节较轻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包括哪些?一、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包括哪些?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包括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
刑法里的危险物质的具体名单是什么?如果你说的指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物质概念,那么指的是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涉案物质只要具有上述特点就可以归为危险物质。如果你说的其他犯罪中的危险物品,那么需要根据国务院及其部门发布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确定具体是否属于危险物品。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
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有毒物质”指的是哪些物质?《两高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一)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二)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三)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四)《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五)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如何理解刑法338条规定中"有毒或其它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包括:(一)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三)含重金属的污染物;包括含铅、汞、镉、铬、砷、铊、锑、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四)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包括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刑法上的危险方法指哪些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私设电网、驾车撞人等方法。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定罪时应不应该考虑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 您好,楼主。 我想说,交通肇事罪与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规定在公共安全法益侵害这一章。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了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由于刑法的谦抑性,刑法不处罚没有明文规定的过失犯罪。而从上述条文可得知,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形式必须是故意。当然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其主观非难可能性要较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小。当然,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也远远低于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明知后果而行为的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个你可以去看看张明楷的《刑法学》第三版。 交通肇事罪与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从法理上来说并不存
刑法问题:邮寄危险物质构成犯罪吗?不是犯罪,但是是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非法邮寄危险物质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数量较少或者不明知的;(2)其他情节较轻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里的危险物质的具体名单是什么?如果你说的指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物质概念,那么指的是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涉案物质只要具有上述特点就可以归为危险物质。如果你说的其他犯罪中的危险物品,那么需要根据国务院及其部门发布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确定具体是否属于危险物品。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
刑法问题:邮寄危险物质构成犯罪吗?不是犯罪,但是是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非法邮寄危险物质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数量较少或者不明知的;(2)其他情节较轻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刑法里的危险物质的具体名单是什么?如果你说的指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物质概念,那么指的是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涉案物质只要具有上述特点就可以归为危险物质。如果你说的其他犯罪中的危险物品,那么需要根据国务院及其部门发布的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确定具体是否属于危险物品。刑法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有区别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第114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