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二月八日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
求: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论文。三、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罪过刑法学界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犯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类罪。这是因为:第一,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法定犯。法定犯作为一定的社会现象,其本身并不一定蕴含着法律所禁止的性质或为社会所责难的性质,国家之所以认为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完全是出于某种行政的社会政策的需要。法定犯由于其伦理道德上的可谴责性较弱,不宜对其主观犯意过于苛责,行为人只有在出于故意的情况下,才宜作为犯罪对待。过失行为则通常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这是刑法人道和刑法谦抑的价值取向的必然要求。第二,从刑事立法来看,考虑到刑事立法以惩罚故意为原则、过失为例外和犯罪故意一般不作规定,过失则明确规定的立法原则,本类犯罪应属故意犯罪无疑。我国刑法学界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要素和内容还有不同的认识,尤其表现在对于违法性认识和犯罪目的的看法上。第一,关于违法性认识。对于违法性认识是否为故意的要素,各国刑法有不同的规定,刑法学界争议较大,实际部门也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在此问题上持何种立场和态度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第二,关于犯罪目的。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目的内容,
我国刑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罪名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我国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二月八日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解释》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的内容有?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2月21日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决定于2004年12月22日施行。 《解释》共有17条。前7条分别对刑法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的7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具体规定,第八条至第十一条分别对刑法第213条、第214条、第216条和第217条中的“相同的商标”、“使用”、“明知”、“假冒他人专利”、“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等概念作了明确解释,第十二条对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第十三、十四条分别规定了触犯不同罪名时的处罚原则,第十五条规定了单位犯罪应当按照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执行,第十六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或者代理进出口的以共犯论处,第十七条规定《解释》施行后以前发布的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司法
我国刑法里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
关于次声波与超声波的知识,多一些,thanks.次声波是指频率小于20Hz(赫兹),但是高于气候造成的气压变动的声波。人耳对次声波基本上没有感受,但是一些动物如象、长颈鹿和蓝鲸可以感受次声波频率并使用这个频率来通讯。尤其频率极低的次声波可以传播到非常远。在水下次声波的传播距离也非常远。次声波不容易衰减,不易被水和空气吸收。次声波的波长往往很长,因此能绕开某些大型障碍物发生衍射。某些次声波能绕地球2至3周。生理和心理作用虽然人几乎无法听到次声波,但是通过其波压人可以感受到次声波。但是听阙非常高,而且随频率不同[1]。此外身体可以感受到低频的、剧烈的震动。虽然始终有关于次声波伤害人体的传说,但是至今为止在实验中未能证明声压在170分贝以下的次声波对听觉、平衡器官、肺脏或者其它内脏有任何破坏[2]。在185至190分贝左右人的耳膜会破裂,这个声压相当于半个标准大气压。频率非常低、暴露时间非常长、而振动加速度非常高(波幅的加速度超过地球引力加速度)的次声波在一定情况下会导致内脏出血。在这样高幅度的次声波下,以至于人可以感受到次声波(与一般的声波一样)也会出现心理作用,尤其是精神不集中。就风力发电机、嗡嗡声和风琴声等的作用
现在关于盗窃罪的刑法,是如何量刑的!定罪的金额如何区分!那位知识分子能够详细回答!谢谢了根据最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㈠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㈡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㈢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确定最名」盗窃罪最新刑法关于盗窃罪如何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现在关于盗窃罪的刑法,是如何量刑的!定罪的金额如何区分!那位知识分子能够详细回答!谢谢了根据最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㈠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㈡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㈢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确定最名」盗窃罪刑法中的关于盗窃罪规定中,多次盗窃应如何认定根据刑法中盗窃罪的有关规定,多次盗窃是指三次以上实施盗窃行为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罚金怎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罚金数额没有规定上限,只有下限。该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 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关于罚金盗窃案件数额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 2000年12月3日公布 自2000年1
我国《刑法》从第213条到第219规定了7种知识产权罪,其中涉及商标的有哪三种你好,我国《刑法》从第213条到第219规定了7种知识产权罪,其中涉及商标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三种。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我国刑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罪名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