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造成损失的规定

2023-03-26 17:12:52

1刑法关于违法建筑的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拆除违法建筑中,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关于执行拆除违法建筑中,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1、强拆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可以行使诉权保护自己的权利。 造成人身伤亡的,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刑事责任。2、受损失者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让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承担赔偿责任。3、但在司法实践中,国家赔偿法对被害人的保护程度可能与期望相去甚远,从很大程度上,也造就了侵权人的低成本侵害的现实。关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有关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规定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全法》、《刑法》等等法律,其中有具体规定的,祝你心想事成!关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有关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规定  关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有关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

2刑法规定失职造成损失的标准,怎样理解刑法规定的渎职罪的意义

怎样理解刑法规定的渎职罪的意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致死1人以上应定罪 。刑法中关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金额“较大”、“巨大”等到底以多少为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

3造成国有企业损失的刑法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照“两高”原有的司法解释,此条的罪名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第二条对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进行了修改,据此,200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罪名,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罪名确定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本文拟就该条款的修正及该法条适用的几个问题作些粗浅的分析。 一、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立法背景及修正意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修订后的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其产生背景是基于一个时期以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客观实际而采取的司法保护措施。在当前的改革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一些人以各种形式损害国家利益,捞取个人好处,造

4刑法中关于火灾的规定,刑法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还没有造成重办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刑法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还没有造成重办损失的应如何处理看要是甚么地方失火了,如果触及有监管责任的人的,可能构成渎职方面的罪,比如林场监管人员没有起到监管责任。如果是1般的失火行动,刑法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只是民事侵权行动。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惩损失的,应如何处理看要是什么地方失火了,如果涉及有监管责任的人的,可能构成渎职方面的罪,比如林场监管人员没有起到监管责任。如果是一般的失火行为,刑法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只是民事侵权行为。对于失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  )情形的,应予以立案追诉。【答案】B、C、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

5刑法中关于涉及火灾的相关条款,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惩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惩损失的,应如何处理看要是什么地方失火了,如果涉及有监管责任的人的,可能构成渎职方面的罪,比如林场监管人员没有起到监管责任。如果是一般的失火行为,刑法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只是民事侵权行为。刑法中关于“间接故意”的疑问!!!我记得书上有两个例子是这样的:1.行为人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A和B是好友,A想毒死B,来到B的家里,将老鼠药放到B做好的晚饭中。B的孩子C这时候回家,看到晚餐,马上拿起筷子想要吃,A没有阻止,因为他不想让B马上发现,仍然想要毒死B,最后C死亡,A对C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2.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烟花厂规定工人不许在场内吸烟,容易引发火灾。某工人A不顾厂方的规定,在厂区吸烟,导致烟花厂发生爆炸。工人A对工厂发生的爆炸属间接故意。 现在中国刑法界两大流派,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其实如果站在结果无价值论的角度来看,行为人的目的是什么并不重要。四川道孚火灾与上海1115特大火灾涉及的消防法律上海大火主要涉及消防法和其他的一些与动火、装修等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道孚火灾是因为小孩玩火应该涉及的是刑法。因

6刑法中关于火灾的罪名,刑法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还没有造成重办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刑法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还没有造成重办损失的应如何处理看要是甚么地方失火了,如果触及有监管责任的人的,可能构成渎职方面的罪,比如林场监管人员没有起到监管责任。如果是1般的失火行动,刑法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只是民事侵权行动。常熟火灾嫌犯会以什么罪名被起诉?2017年7月16日,江苏常熟发生一起火灾,致22人死亡,3人伤。经警方勘察和技术鉴定,确定系人为纵火,并于当日将嫌疑人抓获。7月17日,记者采访毫达(四川)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孙顺发,他认为,针对该案状况,姜某某极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起诉。国家安监总局网站7月16日消息,据江苏省安监局报告:当天4时32分,苏州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造成22人死亡,另有3人轻伤,火势已经扑灭。常熟市政府官网17日发布消息,7月16日18时许,常熟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漕泾二区74幢火灾情况及善后工作。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起火建筑为两层带阁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事发时该房屋内共住有29人。经对现场彻底清理,确认死亡22人。3位伤者均为轻伤,无生命危险。专案组组织警力对该起火灾进行认真细致全面调查。经现场勘查、走访及技术鉴定,确定该火灾

7刑法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刑法三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贿数额十万左右,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刑法三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贿数额十万左右,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8刑法多少条规定利用他人无知,刑法规定: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就是欺诈罪  有这条吗?

刑法规定: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就是欺诈罪  有这条吗?刑法没有这条规定。否则的话,我们为什么还要学习法律,不当法盲,还要谨防上当受骗?但是,如果利用对方的无知或者不知情,就应该主动告知对方啊!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就是欺诈罪。 刑法有这条规定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不是欺诈罪。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就是欺诈罪。 刑法有这条规定么如题 谢谢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欺诈罪,刑法规定了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

9种子质量问题刑法规定,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应该怎么赔偿?

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应该怎么赔偿?由直接出售种子给农民的种子经营者先予赔偿。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代销种子者也是种子经营者,其代销的种子出了质量问题,应当先予赔偿。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其他种子经营者责任的,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其他种子经营者追偿。水稻种子质量问题有哪些?水稻种子质量一般参考四个指标:发芽率、水份、净度、纯度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应由谁赔偿?答:《种子法》第41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我国刑法规定父亲犯罪不会牵连到子女 那么子女报考公务员的政审又遭到问题 又怎么说?公务员的政审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

10《刑法》利用他人的无知,考试给学生扣分是违背刑法的——《刑法》规定,任何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就是欺诈罪 这个对吗?

考试给学生扣分是违背刑法的——《刑法》规定,任何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就是欺诈罪 这个对吗?我国刑法并无“欺诈罪”这个罪名,刑法也没有类似“任何利用他人无知造成他人损失”的条文表述。与之相关的“金融诈骗罪”,必须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联系实际,老师扣分,没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没有客观上的实际利益,而且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帮助、促进的正面积极作用。与之联系到“欺诈”是很荒谬的。声明,本人刚大学毕业,可不是老师呀~呵呵、、如何解读《刑法》第2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产为目的偷盗婴儿的,按前两个规定定罪处罚。对239的探索和解析:一、明确绑架罪概念,构成特征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儿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也侵犯公民、集体、国家的财产权。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2)采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实施绑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