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赃物返还的规定

2023-03-27 08:39:25

1我国刑法规定法关于赃物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民警应当如何处置赃物?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民警应当如何处置赃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扣押。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应当扣押但是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在清单上注明已经拍照或者录像,物品、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

2我国刑法规定法关于赃物的法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民警应当如何处置赃物?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民警应当如何处置赃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扣押。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应当扣押但是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在清单上注明已经拍照或者录像,物品、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

3刑事诉讼法赃款赃物,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都能够称之为赃物,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偷盗、诈骗所得,只要公安机关破案以后都会一律将这些赃物没收的,并且对于部分流失在外的赃物也会及时的进行追缴。可是往往受害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赃物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在刑事诉讼中,绝大部分的案件均涉及到适用《刑法》第64条的规定对赃款赃物的返还与没收。对已经追缴或退赔的赃款赃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未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处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赃款赃物的理解和认定存在分歧,因而对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处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目前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的赃款、赃物的返还与没收是程序性的决定。对于赃款、赃物的返还还是没收,由各司法机关终局性裁决。对不当的返还与没收,当事人缺乏救济途径。 二、赃物返还

4刑法中关于赃款赃物的规定,<<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是否还在使用?

是否还在使用?失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2日)废止。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在许多财产犯罪中,都会有赃物的存在。因为警方破案后通常会对其进行收缴,那这些收缴的赃物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国法律对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赃物处理的法律知识。一、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相关问题及处理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也是理论与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5关于刑法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不当得利拒不返还是否构成犯罪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是否构成犯罪不当得利是民事范畴的概念,一般采取民事途径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另外,刑法上有侵占罪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案中,如果对方拒不交还的意图明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告其侵占罪。侵占罪是自诉罪,需本人直接起诉。供参考!法律对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是如何规定的如果自己没有法律根据,占有了他人的财物的,应当有返还的义务,如果不返还的,就会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还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那么,法律对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是如何规定的?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

6刑法中关于赃物的规定,给别人打电话转移赃物刑法规定

给别人打电话转移赃物刑法规定该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的行为。“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有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使之不被查获;“收购赃物”,主要是为了销售获利而收购赃物,或者为使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买赃自用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收购赃物罪;“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或者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赃物。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窝赃、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本罪;实施两种以上行为的,将其行为并列判为一罪,不实行并罚。仅供参考刑法案例分析求助 关于买卖赃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相关的规定1958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中指出:“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但如果失主愿意支付价金要回原物时,应当准许。”“不知情的买主买得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得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

7刑法对赃款赃物的处理规定,赃款赃物处理规定

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在许多财产犯罪中,都会有赃物的存在。因为警方破案后通常会对其进行收缴,那这些收缴的赃物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国法律对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赃物处理的法律知识。一、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相关问题及处理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也是理论与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决。赃款赃物的性质在程序上只能够通过有权国家机关的生效裁决才能认定,是因为赃款赃物是以违法犯罪行为的成立为前提的,而在某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之前,由于该行为的性质不能够确定,因而通过该行为所获

8买卖赃物的刑法规定,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

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新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刑法案例分析求助 关于买卖赃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相关的规定1958年7月14日

9收买赃物机动车的刑法解释,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

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新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刑法中如何认定.最新司法解释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

10刑法中有销售赃物罪吗,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

现在刑法对于买卖赃物罪是什么规定的方式是什么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购赃物,是指大量购买赃物或重复购买某一类赃物。其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转卖渔利,一是自用。买赃自用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买赃供本人消费使用,一是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大量购买赃物供自己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是收购赃物罪的行为。新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属于刑法哪一章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急求!!!收购,销售赃物罪 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12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