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强迫交易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强迫交易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的是其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强迫交易、社会影响恶劣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情况。《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强迫交易罪多长时间《刑法》第226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刑事共同犯罪追缴违法所得的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提法是“赃款赃物”,而我国《刑法》中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的处理原则主要体现在其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这两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的犯罪违法所得就是此种情况。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
是否还在使用?失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2日)废止。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在许多财产犯罪中,都会有赃物的存在。因为警方破案后通常会对其进行收缴,那这些收缴的赃物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国法律对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赃物处理的法律知识。一、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相关问题及处理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也是理论与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刑事共同犯罪追缴违法所得的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提法是“赃款赃物”,而我国《刑法》中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的处理原则主要体现在其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这两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的犯罪违法所得就是此种情况。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
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在许多财产犯罪中,都会有赃物的存在。因为警方破案后通常会对其进行收缴,那这些收缴的赃物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国法律对赃款赃物处理规定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赃物处理的法律知识。一、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相关问题及处理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也是理论与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决。赃款赃物的性质在程序上只能够通过有权国家机关的生效裁决才能认定,是因为赃款赃物是以违法犯罪行为的成立为前提的,而在某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之前,由于该行为的性质不能够确定,因而通过该行为所获
现在刑法对 挪用公款不退还 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若行为人以“挪用”的方式取得公款后,携带公款潜逃,挥霍公款 ,使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致使公款不能退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可见,刑法规定的“不退还”,不包括主观上故意不退还,主观不退还毫无疑问应定贪污罪),说明行为已经实际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应定贪污罪。 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后潜逃,后又投案自首的,应区分情况区别对待。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又投案自首,并设法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的,应按挪用公款罪投案自首处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挥霍完公款,又无偿还能力,自首后也不积极筹款退还或实际无法筹钱退还的,可以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投案自首的情节只能认定为构成贪污
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四款,首先声明下发条的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根据上述规定,首先,合同诈骗罪是法定的目的犯,即“非法占有为目的”,必须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这个目的,如果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后才产生这个目的的,不成立此罪;其次,请注意法条第五款的规定“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结合前面(一)到(四)款的规定,换句话说,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
什么是非法转移赃物 赃款《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按此,犯罪所得即为赃款、赃物。赃款购买的汽车法律规定如何追赃追赃对减少犯罪损失、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犯罪涉及的财物价值巨大,牵涉面广,不仅侵害群众的财产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赃款赃物经常处在不断变动的法律关系中,追赃面临着很多实践和理论上的困惑。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后,涉及第三人的追赃工作如何开展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进一步澄清追赃理论有了更为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确立善意取得制度后追赃的法律适用 (一)《物权法》未对赃款赃物被处分后的权属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销赃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实质是一个无权处分行为。《物权法》关于无权处分行为的权属规定集中于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两个条文。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
刑法在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中,关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含义如何理解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就是数额特别巨大,退还挪用公款是立功表现,可从轻除法。2015年11月1日新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增加“罚金”为“行贿罪”的法定刑。对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的”处罚作了修改。 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中队挪用公款罪是怎样判决的?急!关键的是,这个公司是国有的还是私人的? 如果是个人的,此人属于过失,承担民事责任,还钱50w即可,不涉及刑法。 如果是国有的,此人也是属于过失,但属于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
诈骗罪已退还赃款并认罪认罚怎么判诈骗是属于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的方式对他人的财物进行非法的占有,诈骗行为通常是以涉案金额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那么诈骗罪已退还赃款并认罪认罚如何判决?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诈骗罪已退还赃款并认罪认罚怎么判依据我国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已经进行退赃退款的,并且认罪的,如果犯罪情节不严重的,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