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批复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 农业部: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由你部发布施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行使。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单位、教学单位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第二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批复国函[1992]13号林业部: 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由你部发布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
刑法关于收购普通野生动物被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具体规定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是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61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估计你表弟是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及时被发现的情形而被拘留。 至于涉嫌的罪名,是《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1992-8-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1992〕第277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授权是什么性质的授权,有关部门认识不一致。我局认为这是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的授权,不是法律法规条文直接明确的授权,因而属于行政授权。由于各地野生动物管理工作任务的轻重不同,情况差别很大,为保护执法的严肃统一,我局拟不在全国范围内授予某一部门行政处罚权。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和人员状况,就某一案件进行授权。授权要有正式文件,并明确授权范围。查处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由查处单位负责。同一案件不能重复处罚。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七日
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 )。【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要点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管理:①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②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③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依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中药材是( )。【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要点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材名称"。国家重点二级保护药材有:鹿茸(马鹿)、麝香(3个品种)、熊胆(2个品种)、穿山甲、蟾酥(2个品种)、蛤蟆油、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甘草(3个品种)、黄连(3个品种)、人参、杜仲、厚朴(2个品种)、黄柏(2个品种)、血竭。选项A"羚羊角"和选项B"豹骨"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品种,选项C"猪苓"属于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品种。只有选项D"麝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中药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根据《野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的决定(2004年5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八条修改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非本市所产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本市销售的,应当出具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批准文件。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省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宠物伤人的相关法律条例这是《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自家狗狗被别人狗狗咬伤了 怎么办 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
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 告(十三届第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8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的“林业部”统一修改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
野生动物法律保护建议由于造成野生动物破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其解决措施也应从各个角度加以分析。并进行综合治理。笔者将从立法完善、执法完善、宣传教育等方面,使人们树立守法意识提出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治保障措施。1.立法完善首先,尽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其实,近几年很多专家都在呼吁修订这个已经颁布了十几年的法律。这部法律是建立在“保护是为了利用”的观念上,关注的仅仅是“有用的”或已处于濒危、灭绝境地的动物,而对众多尚未被发现利用价值或“不起眼儿的”动物未能予以保护。这一观念是不符合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的。在这部法律中也没有禁猎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该法在对野生动物刑法保护方面还存在罪状限制过多、犯罪情节标准模糊等缺陷。可见,这部法律存在很多不足,需要亟待完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立法基本的理念应当建立在对野生动物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增加规定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对于违法者进行处罚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制度主要有:资源产权制度、生境保护制度、分层次分级别管理制度、行政补偿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我国的野生动物
第30号《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法〉的 决定》 已于2004年5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 法》(199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按照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 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在本市实行实验动物的质 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市科委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制定。”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单 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自检。各 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依隶属关系按 系统分别向市、区(县)科委报告。” 三、将第九条修改为:“对必须进行预防接种的实验动物, 应当根据实验要求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本 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用作生物制品原料的实验动物除 外。” 四、将第十二条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