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九刑法有无规定刑讯逼供犯罪1979年刑法规定有刑讯逼供罪。见:1979年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 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美国刑法中的刑讯逼供的规定这个问题不能这么简单笼统地看。首先,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并不把刑讯这件事单独地看成是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施加暴力这样一个事件。而是纳入整个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这个规则也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它写入联邦宪法,大致来说有四项主要的规定: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中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之权利;第五修正案有不能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的规定;第六修正案有关于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有关于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自由、财产和生命的权利。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文!急!
七九刑法有无规定刑讯逼供犯罪1979年刑法规定有刑讯逼供罪。见:1979年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 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罪“转化犯”规定探讨一直以来,我国刑法关于刑讯逼供罪的立法规定成为法学关注的焦点之一,司法人员在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的理解方面存在诸多疑惑,导致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因产生意见分歧而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对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的法条属性问题,学界主要存在两种分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规定是转化犯,转化犯主要是解决罪数问题,即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外观上符合两个犯罪构成,但只依其中较重的犯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一种观点认为该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即只要刑讯逼供致人伤害或者死亡,不管行为人对伤害或死亡具有何种心理状态,均应认定
刑法刑讯逼供罪1/暴力取证的“证”指的是什么/主体是谁?刑讯逼供的主体是谁?2/看下共犯的那一章感觉你是学过法律的,请花十分钟翻下教科书。百度知道上的人,通常都是分不清楚暴力取证和刑讯逼供的刑讯逼供罪“转化犯”规定探讨一直以来,我国刑法关于刑讯逼供罪的立法规定成为法学关注的焦点之一,司法人员在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的理解方面存在诸多疑惑,导致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因产生意见分歧而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对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的法条属性问题,学界主要存在两种分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规定是转化犯,转化犯主要是解决罪数问题,即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外观上符合两个犯罪构成,但只依其中较重的犯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一种观点认为该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即只要刑讯逼供致人伤害或者死亡,不管行为人对伤害或死亡具有何种心理状态,均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并从重处罚。笔者认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并不是典型的转化犯,因为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情况并不符合两个犯罪构成。具体地说,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其犯罪故意的内容并没有发生转化,仍然是逼取口供的直
七九刑法有无规定刑讯逼供犯罪1979年刑法规定有刑讯逼供罪。见:1979年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 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美国刑法中的刑讯逼供的规定这个问题不能这么简单笼统地看。首先,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并不把刑讯这件事单独地看成是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施加暴力这样一个事件。而是纳入整个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这个规则也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它写入联邦宪法,大致来说有四项主要的规定: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中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之权利;第五修正案有不能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的规定;第六修正案有关于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有关于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自由、财产和生命的权利。刑法规定几个小时算刑讯逼供没明白你要问的是什么意思。。。只要刑讯逼供了,就是犯了刑讯逼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文!急! 刑法修正案八没有对刑讯逼供罪条款进行修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文!急! 刑法修正案八没有对刑讯逼供罪条款进行修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我国对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刑法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孩子是国家队未来,是我们的希望。因此,每个父母对于孩子的事情都十分关注。由于近期虐待儿童的事件频出,家长不由得提心吊胆。那么,我国对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刑法处罚的内容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罪行认定: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文!急! 刑法修正案八没有对刑讯逼供罪条款进行修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一个关于刑讯逼供的问题,我至今弄不清楚,望高人赐教? 你好!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按照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本罪侵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文!急! 刑法修正案八没有对刑讯逼供罪条款进行修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法中特殊条款与一般条款如何适用我觉得刑法的兜底条款可以看作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补充,因为法律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它在追求稳定性的同时势必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滞后性,不可能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随时补充,这就要求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制定兜底条款有利于弥补立法的不周和空白.对于自由裁量问题,通常是在一类犯罪的最后留有兜底条款,兜底条款对构成犯罪有一定的要求的,法官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来判定.为什么要对刑法规范进行解释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蕴含的阐述。刑法条文所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和稳定性,决定了刑法解释在正确领会立法意图、准确适用法律上的必要性。 所谓刑法的立法解释,通常认为就是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七九刑法有无规定刑讯逼供犯罪1979年刑法规定有刑讯逼供罪。见:1979年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 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 按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按照1997年刑法的规定,渎职罪的主体则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渎职罪的主体以职责论进行界定。即不管是否属于正式编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只要行使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即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时,就应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即为渎职罪主体。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国家机关职权的范围问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机关的职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立法、司法、军事等方面,涉及国家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要依法行使上述权力的人员,都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构成渎职罪的主体。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文!急! 刑法修正案八没有对刑讯逼供罪条款进行修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中国法律允许刑讯逼供吗?法律自然是不允许,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的。但是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啊.刑讯逼供的法律条款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急!!09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