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89条受贿罪中所称的“违反国家规定”,具体是指哪些规定?请列举具体的规定及其详细条款。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11月20日发布施行)四、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五、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
拒交计划生育罚款,算不算违反刑法拒交计划生育违法罚款属于行政违法,不是刑事犯罪。监听手机通话属于刑事侦查手段,计生部门的行为是违法的。逃避计划生育算不算犯罪?犯罪是触犯刑法,犯法是违反法律。计划生育不属于刑法范畴,刑法不加以调整,只有触犯刑法的才叫犯罪。如果你在逃避计划生育的时候伤人之类的就另当别论了。违反计划生育把当事人和父母都关起来违法吗当事人已经关起来为什么还要抓父母首先要看抓人的机关,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利其次违反计划生育并不构成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要件,采用刑事手段是违法的,正确的是用行政手段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综上,本案行为时违法,你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说句老实话,我虽然是学法律的,但在中国这样的体制社会,上面两条途径要进行都是很困难的,是吧,大家都知道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怎样处理一般应该是罚款的,打死人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信息来源:信访局发布时间:2008-3-16 编辑:chenjungang 评论:0 浏览:234 各设区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规范和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信访活动中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是指在信访过程中,信访人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和《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故意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损毁公私财物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对信访活动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刑法当中关于医护人员犯罪的条款有哪些?贝体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当中关于医护人员犯罪的条款有哪些?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
谁有《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全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市、县(区)公安局、烟草专卖局: 为依法惩治违反烟草专卖管理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和秩序,保证烟草制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就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 (一)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特种许可证、准运证,而生产、批发、零售、运输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持有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
刑法当中关于医护人员犯罪的条款有哪些?贝体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关于强奸罪的条款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
只要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不对,说的不严谨。未满14周岁的人违法刑法也不构成犯罪。违反刑法是否一定意味着犯罪那是当然!只有违反刑法才叫犯罪,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就不叫犯罪吗?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诉讼违法行为,都叫违法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主体依据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是( )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主体依据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是(A)A. 刑事制裁B. 法律制裁C. 民事制裁D. 行政制裁解析:我国的法律制裁主要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对民事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的方式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理、更换、重做、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
只有违反刑法才叫犯罪,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就不叫犯罪吗?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诉讼违法行为,都叫违法赌博违反了什么法律?是刑法还是行政法?赌博是刑法刑法中关于缓刑期间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者,撤销缓刑的决定。其中的情节严重,是怎么样区分?是否情节不严重就不必撤销?以下情形为情节严重:其一,缓刑犯严重、持续或者多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行为。其二,缓刑犯持续或者多次脱离考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并因此有理由怀疑他将再次危害社会或者犯罪。其三,虽未构成犯罪,但严重违法,且屡教不改,达到可以处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程度的。执法不公正违反刑法法规你先去做鉴定,轻伤可以起诉,如果是轻微伤,就是民事赔偿。
只要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不对,说的不严谨。未满14周岁的人违法刑法也不构成犯罪。触犯刑律的行为和犯罪行为有什么区别一个大概念一个小概念.我的理解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很多,有的尚未构成犯罪.违反宪法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吗?违反宪法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去理解。从广义的角度,任何违法行为都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因为普通法律就是依照宪法制定的,所以犯罪行为肯定是违反宪法的行为;从狭义角度,违反宪法的行为是指违宪行为,违宪行为只有违宪主体才能产生,如行使公权力的机关和领导人,公民个人不是违宪的主体。 犯罪行为是指触犯了刑法,具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显然,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必然是犯罪行为。 严格来说,违反宪法的行为和犯罪行为,是不同的法律从不同的侧面对行为的评价,本身不具备必然的联系。我国刑法处罚的是()A构成犯罪的行为B一切违法行为C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触犯了刑律的行为选A啦,这个题是针对四要件设计的,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方面,而刑法处罚的正是犯罪行为。B/C/D都不全面,说得都是犯罪某一方面的特征。现在其实更多的考的是犯罪的形式和实质,即
只有违反刑法才叫犯罪,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就不叫犯罪吗?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诉讼违法行为,都叫违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 这句话对或者错,为什么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是为一般人接受的刑法的形式 定义。摘自法硕指南。所以你那句不对,刑法是一些法律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和单行刑法等。在新刑法颁布之前犯罪请问是按新刑法执行还是按旧刑法执行?刑法原则是从旧兼从轻。从旧兼从轻,是指在新法实施后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处罚较轻时,则按照新法处理。具体执行中应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 旧法不认为是违法,而新法认为是违法,适用旧法,即新法没有溯及力。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以新法规定其违法为由而追究责任。(2)旧法认为是违法,新法不认为是违法,应当适用新法,即新法具有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