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铁路安全的法条

2023-03-26 17:23:24

1刑法中关于安全事故的法条,刑法中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条款

刑法中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条款《刑法》的下列条文规定都可能涉及,具体需要根据案件分析: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

2矿山安全法和刑法以哪个为准,《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法条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http://www.lawxp.com/statute/s886901.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修正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刑法中有关枪支安全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私藏枪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私藏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而非法持有或者予以私藏的,如果确实不知道是枪支、弹药而携带或者隐藏的,不构成本罪。没有造成影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看你们运做能量了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本罪原来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新刑法将其纳入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修改了构成要件,这说明本罪不仅妨害了枪支、弹药管理秩序,而且危害了公共安全。  非  法持有,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地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弹药,非法替他人保管枪支、弹药的行为,也属于非法持有;非法私藏实际上是非法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5月10日《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

4安全生产法和刑法的工作建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法条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http://www.lawxp.com/statute/s886901.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修正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徐玉玉案所涉及的刑法法条,刑法中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条款

刑法中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条款《刑法》的下列条文规定都可能涉及,具体需要根据案件分析: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

6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关法条,法律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法律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种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过失犯破坏交通工具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港澳关于违法必究的刑法法条,关于对刑法的司法解释和刑法法条注释版有什么区别

关于对刑法的司法解释和刑法法条注释版有什么区别司法解释是两高(最高检和最高法)所颁布的,是顺应时代发展对法条做出的新的理解,相当于新的法律。。而法条注释是针对原有法条的内涵作出的解释。关于一刑法法条规定得清楚三年上包括下关于刑法法条的问题这条规定本身确实不合理.不报告,也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关于指南针法条,刑法中,有些法条后面会有加有“(普通)”这样的说明表示普通罪名参见《2009年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教学版)1》第20页脚注

8刑法行贿罪法条,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的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的法条刑法修正案九,会在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行贿的: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十六、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9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法条,德国刑法正当防卫法条

德国刑法正当防卫法条德国《刑法典》第32条第二款规定:1、正当防卫不违法。2、为使己和他人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刑法制度,有以下具体特征: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具有惩罚作用。古代刑法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允许私人复仇,并使复仇合法化进而成为刑罚的补充形式。扩展资料:《德国刑法典》第33条规定了不处罚的四种情形:1、防卫人在惶惑或者恐惧中,抓起刀子和手枪进行防卫,本用拳头就可以对付的;2、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或者还不是当前面临的时候进行防卫的;3、对无关第三人造成损害的;4、错误地想象一个现在既不存在也没有存在过的攻击,并且由于惶惑、害怕或者惊恐,防卫超过了界限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论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1、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

10刑法特别重大案件法条,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的法条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的法条刑法修正案九,会在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行贿的: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十六、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