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怎样执行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撤销由谁决定的呢?撤销缓刑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的是, 如果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十分的严重,也就是说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可以适用缓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缓刑期间由于一些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的是, 如果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十分的严重,也就是说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可以适用缓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缓刑期间由于一些事由将会被收监执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
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是刑法中的一种处罚措施,那社区矫正收监执行的相关程序规定?接下来由律行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首先由基层司法行政执行机关向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其违规行为作出汇报,就是要司法所写一份汇报,要写明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违规行为,并且要说明司法所已进行的通知、警告等措施;其次,县(区)级向同级公安提交情况说明,由公安机关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措施,提请收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监禁刑和行刑制度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的是, 如果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十分的严重,也就是说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可以适用缓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缓刑期间由于一些事由将会被收监执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
不予收监的具体刑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条件不予收监在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中,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予收监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检察院不予批
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在年龄有什么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如果实施了这八种犯罪以外的危害行为,因其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而不负刑事责任。同样,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规定患有哪些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关押1、是不是指不宜逮捕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可以取保候审。严重疾病,应由省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2、是不是指在监狱执行是患病而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哺乳自己未满一岁的小孩,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在外治疗的,其他患有严重疾病,一般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或者病危,或者患有需要隔离的传染病。对于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身体残疾 ,失去劳动能力的罪犯,也可准许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同样也需要省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关于我国刑法、行政法、民法等法律对于因年
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回释,收监执行: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缓刑的基本特点: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社区矫正人员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
尿毒症病人贩毒收监了,判了十五年,已监外执行了两年半,收监了一年半能保外嘛【】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尿毒症病人贩毒收监判15年,在家执行了2年多,收监一年半能办保外嘛 是否能办保外,还要看罪犯的实际病情。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办理
关于对于未逮捕的罪犯可根据判决书等文书收监执行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高检刑字(1980)第66号、(80)法研字第30号、(80)公发(审)212号 1980年12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你省《关于未经逮捕而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人犯如何交付执行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我们研究认为:对于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未逮捕的罪犯,公安机关可根据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收进劳改、拘役场所执行,不另办理逮捕手续。
刑法怎么规定28周引产您好,在刑法中并没有关于引产要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一般在我国,引产的不构成刑事上的罪名,但是可能会承担道德上的谴责。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刑法因引产可以缓刑吗?判缓刑的条件是认罪、愿意接受刑法处罚、判处缓刑没有社会危害性。引产不是判缓刑的条件。我国刑法对流产是怎么规定的刑法对此没有任何规定。因此,流产不属于犯罪,但是仅仅限于流产。如果是生下来再弄死,就是故意杀人罪了。刑八修正案中的缓刑,对于怀孕妇女应当宣告缓刑。这里和“对怀孕妇女,不应当宣告死缓”有何不同?死缓属于死刑,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及羁押期间流产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所以不能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怀孕妇女,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等条件时,应当适用缓刑。 这两个规定是一致的,都体现了对怀孕妇女的保护。就是说对于怀孕的妇女,最重只能判无期徒刑;如果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管制,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等条件时,就应当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