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法修正案六对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改,其犯罪主体是不是变更了?是变了,变得更加广泛了,不单单指职工,现在指所有能够进行生产作业的主体,如果领导进行生产作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不是改为“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了?并没有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名进行改动,仍保持原罪名。生产、作业是指本罪发生的期间,以此区别于
刑法关于打击对象错误的问题?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你 有动机。应 是死刑。至于 快递人员。他 应 属于 无罪。刑法中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罪质指啥?可以简称犯罪性质,就是犯罪所侵犯的法益,也就是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刑法中对象错误和目标错误有何区别楼上的说法是不对的。对象错误是打击错误是没有错的。打击错误是对侵害对象的认识错误, 比如A想杀死B,他拿着枪瞄准了,但是他手一松却打击了和B同走的C,由此杀死了C。虽然他本想杀B,却没杀死,但是A同样是杀了人,所以还是罪名成立。对象错误是将不能犯的对象当成打击目标的错误。例子还是和楼上的说法一样,只是说明一下。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罪的。而是成立了未遂罪名。比如A想杀B,有一天天黑之后,A拿着枪去B家里,从门缝里向里面看,看到一个黑影,开枪射杀。之后证明那个黑影是头驴,虽然A杀死了驴本来不够成犯罪。但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法修正案六对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改,其犯罪主体是不是变更了?是变了,变得更加广泛了,不单单指职工,现在指所有能够进行生产作业的主体,如果领导进行生产作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重大责任事故罪query取得iframe中元素的几种方法在iframe子页面获取父页面元素代码如下:$(刑法修正案六对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改,其犯罪主体是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法修正案六对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改,其犯罪主体是不是变更了?是变了,变得更加广泛了,不单单指职工,现在指所有能够进行生产作业的主体,如果领导进行生产作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根据《刑法》114条规定,什么是重大事故责任罪?答: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中“伤亡人数特别多”指几人3人以上~~1989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标准的规定》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刑法修正案六对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修改,其犯罪主体是不是变更了?是变了,变得更加广泛了,不单单指职工,现在指所有能够进行生产作业的主体,如果领导进行生产作
一道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法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二作受到重大损害的。我国刑法114条规定如何处罚重大责任事故罪?答:根据刑法114条规定,行为人触犯刑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