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民事赔偿的规定

2023-03-31 12:00:52

1刑法对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刑法关于犯罪分子逃跑后的民事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关于犯罪分子逃跑后的民事赔偿是如何规定的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匿的,承担事故的的全部责任。二、 事故导致一死二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条文: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事故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

2刑事附带民事相关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些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地将精神损害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之外。 主要原因是:对被告人进行刑罚处罚,本身就是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方面的平复和抚慰,无需再用经济赔偿手段制裁被告人或用金钱去抚慰被害人。 当然理论上对该规定的争议是一直有的。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很多刑事案件在审理中附带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触犯刑法的同时破坏公共设备或者他人物质,需要赔偿,这样的情形就涉及到了民事责任。那么,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

3刑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我们虽然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是难免会有犯罪行为的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的伤害,而且其自身呢也要承担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自身行为,造成他人受到人身伤害,生命受到威胁和财产损失的话,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这个时候,受害人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规定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使得受害人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如丢失钱财,司法机关需要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刑事处罚,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依照法律判处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上的损失的,如丢失钱财,那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国家的财产、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失的话,司法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有权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关于刑事的案件后,有权力告知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血缘

4刑法中的民事赔偿规定,2013年新刑法是否规定若受害人接受赔偿,不追究民事责任后,国家机关就无权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新刑法是否规定若受害人接受赔偿,不追究民事责任后,国家机关就无权追究刑事责任?首先,这不是刑法的规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次,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和解程序,但也只是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受害人和解并不能使嫌犯不受刑法追究,其积极赔偿,得到谅解只是可以作为法院审判时一个从宽考虑的情节!以上是公诉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受害人)撤诉那是可以,这样就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些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地将精神损害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之外。 主要原因

5刑法里有没有规定民事赔偿,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最新修订的刑法并无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2000年12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2年7月15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法关于犯罪分子逃跑后的民事赔偿是如何规定的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匿的,承担事故的的全部责任。二、 事故导致一死二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条文: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

6刑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资损失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第二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对第一,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第二只能按照《刑法》第64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已无法追缴、退赃的,应参照刑法第61条的规定,作为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危害程度的酌定情节,在决定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你好,第二条应该是对第一条中“物质损失”的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具体衡量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请求(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数额)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

7刑法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规定,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最新修订的刑法并无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2000年12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2年7月15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

8关于打架的刑法规定如何赔偿,打架致人十级伤残,刑法规定得赔偿多少

打架致人十级伤残,刑法规定得赔偿多少打架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需要对被侵权人的损失予以赔偿。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情况具体确定,那么,如果打架致人十级伤残,刑法规定得赔偿多少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法暂无明确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赔偿范围的规定一、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

9刑法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明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条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条款赔偿项目和标准等不用写具体法律条文,只要写明各项费用的数额,就可以了。主要是每项费用应该有合法、有效的证据,并说明合理的计算方式。起诉状知其立案作用,没必要说得太多,因为你叫了起诉状,法院很快就会给对方一份,写得太多万一出现漏洞对方律师就会找出对策反驳的。一定要讲究技巧。具体理由,对于有争议的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材料,如果有律师律师会提交代理词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0我国民事诉广义的刑法是指,试诉我国刑法关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规定

试诉我国刑法关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了关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5个罪名,具体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