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适用吗适用。意见涉及了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的认定等内容,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制定的,本身就依附于解释的效力。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则仍视为自首,这一条的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这两个的认定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这一整条的规定,依旧是使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1998]8号 发布日期:1998-4-6 执行日期:1998-5-9 (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也称刑法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从这一概念上就可以将缓刑界入量刑制度中。或者从比较好理解的角度来说缓刑、累犯、自首等制度都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有无自首、立功的减轻情节或者因累犯而加重处罚等情况而确定其法定刑的行为,而减刑、假释则是在判决生效,犯罪分子服刑即行刑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狱中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节而使其提前释放或者减少其刑期的行为。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以理解么?【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
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因揭发仨同事构成重大立功,日前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犯罪分子想要获得从轻发落或者的机会,立功便是一条重要途径。那么,刑法关于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形算重大立功表现呢?为你辩护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立功减刑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二、关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自首的性质犯罪分子到案以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自首,显然是一种对国家、社会有益的积
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因揭发仨同事构成重大立功,日前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犯罪分子想要获得从轻发落或者的机会,立功便是一条重要途径。那么,刑法关于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形算重大立功表现呢?为你辩护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立功减刑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二、关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自首的性质犯罪分子到案以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自首,显然是一种对国家、社会有益的积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也称刑法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从这一概念上就可以将缓刑界入量刑制度中。或者从比较好理解的角度来说缓刑、累犯、自首等制度都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有无自首、立功的减轻情节或者因累犯而加重处罚等情况而确定其法定刑的行为,而减刑、假释则是在判决生效,犯罪分子服刑即行刑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狱中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节而使其提前释放或者减少其刑期的行为。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以理解么?试述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种类 处罚主犯 ①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即起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②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③在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①对前述第1种人,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②对前述第2、3种人,应当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也称刑法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从这一概念上就可以将缓刑界入量刑制度中。或者从比较好理解的角度来说缓刑、累犯、自首等制度都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有无自首、立功的减轻情节或者因累犯而加重处罚等情况而确定其法定刑的行为,而减刑、假释则是在判决生效,犯罪分子服刑即行刑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狱中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节而使其提前释放或者减少其刑期的行为。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以理解么?【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
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因揭发仨同事构成重大立功,日前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犯罪分子想要获得从轻发落或者的机会,立功便是一条重要途径。那么,刑法关于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形算重大立功表现呢?为你辩护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立功减刑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二、关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自首的性质犯罪分子到案以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自首,显然是一种对国家、社会有益的积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人又又违法行为那么其一定要去服刑,当然还要重新审理新的犯罪行为。关于量刑制度的标准问题,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比较受推崇的一种观点是以判例制度维护量刑标准的统一。当然这个理论建构还要很长时间,现在只是在争论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确定这个问题。我国刑法偷税罪量刑标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
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因揭发仨同事构成重大立功,日前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犯罪分子想要获得从轻发落或者的机会,立功便是一条重要途径。那么,刑法关于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形算重大立功表现呢?为你辩护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立功减刑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二、关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自首的性质犯罪分子到案以后,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自首,显然是一种对国家、社会有益的积
刑法自首和立功的问题选a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必须减轻或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了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 )等刑罚制度。社区矫正。我国刑法规定了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 社区矫正)等刑罚制度。按现在的刑法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去处罚。对吗?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第二款,立功的并有自首情节的,也只能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不是“应当”了。第六十七条【一般自首和处罚原则】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准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因揭发仨同事构成重大立功,日前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犯罪分子想要获得从轻发落或者的机会,立功便是一条重要途径。那么,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