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中规定的量刑情节有那些?总则中涉及的量刑情节主要包括:(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酌情);避险过当(酌情);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6)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8周岁的犯罪。(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反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11)应当从重的情节: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总则分则分别规定了怎样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则规定了刑事处罚制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也称刑法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从这一概念上就可以将缓刑界入量刑制度中。或者从比较好理解的角度来说缓刑、累犯、自首等制度都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有无自首、立功的减轻情节或者因累犯而加重处罚等情况而确定其法定刑的行为,而减刑、假释则是在判决生效,犯罪分子服刑即行刑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狱中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节而使其提前释放或者减少其刑期的行为。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以理解么?【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也称刑法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从这一概念上就可以将缓刑界入量刑制度中。或者从比较好理解的角度来说缓刑、累犯、自首等制度都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有无自首、立功的减轻情节或者因累犯而加重处罚等情况而确定其法定刑的行为,而减刑、假释则是在判决生效,犯罪分子服刑即行刑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狱中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节而使其提前释放或者减少其刑期的行为。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以理解么?【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量刑,也称刑法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从这一概念上就可以将缓刑界入量刑制度中。或者从比较好理解的角度来说缓刑、累犯、自首等制度都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有无自首、立功的减轻情节或者因累犯而加重处罚等情况而确定其法定刑的行为,而减刑、假释则是在判决生效,犯罪分子服刑即行刑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狱中表现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节而使其提前释放或者减少其刑期的行为。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以理解么?试述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种类 处罚主犯 ①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即起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②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③在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①对前述第1种人,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②对前述第2、3种人,应当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人又又违法行为那么其一定要去服刑,当然还要重新审理新的犯罪行为。关于量刑制度的标准问题,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比较受推崇的一种观点是以判例制度维护量刑标准的统一。当然这个理论建构还要很长时间,现在只是在争论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确定这个问题。我国刑法偷税罪量刑标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人又又违法行为那么其一定要去服刑,当然还要重新审理新的犯罪行为。关于量刑制度的标准问题,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比较受推崇的一种观点是以判例制度维护量刑标准的统一。当然这个理论建构还要很长时间,现在只是在争论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确定这个问题。新刑法九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在2016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调整,而随着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制定的司法解释里面,也对这两个罪名的具体数额、情节进行了修改。那现在新刑法九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新刑法九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
【法硕】量刑制度的具体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法中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五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人又又违法行为那么其一定要去服刑,当然还要重新审理新的犯罪行为。关于量刑制度的标准问题,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比较受推崇的一种观点是以判例制度维护量刑标准的统一。当然这个理论建构还要很长时间,现在只是在争论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确定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刑法》,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我国刑法中的减刑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适用减刑的条件包括:第一,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第二,适用的前提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累犯的规定,过失犯罪和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除外,是值后罪还是指前后两罪中任意一个?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根据文意分析,应指后罪。79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你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你,关于累犯规定,刑法规定,刑法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犯罪的,就是累犯,也就是说,第一次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犯罪的,都是累犯,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制度累犯实质也就是再次犯罪,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累犯有一般累犯和与特别累犯之分。一、一般累犯的构成要有三个条件: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后两罪都是比较严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读下文,归纳出构成累犯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后两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注意现在是5年内,不是79年的3年内。缓刑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缓刑累犯的构成条件缓刑一般是在犯罪者表现良好,积极争取下,宣告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再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积极争取缓刑犯罪者的原因。今天我们讨论的是缓刑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缓刑累犯的构成条件:一、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缓刑的执行在性质上如果属于刑罚的执行,那么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期满后可以成立累犯。缓刑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累犯的规定都有哪些《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十六、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十七、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八、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