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死亡如何量刑醉驾致人死亡如何量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扩展资料:关于酒驾的具体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车。
醉驾自首怎么量刑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非常危险的,会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自首如何量刑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醉驾自首怎么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如果有自首表现的,人民法院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如果有自首表现的,人民法院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酒驾撞人逃逸,致人当场死
刑法总则中规定的量刑情节有那些?总则中涉及的量刑情节主要包括:(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酌情);避险过当(酌情);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6)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8周岁的犯罪。(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反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11)应当从重的情节: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累犯。“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情节包括加重、从重、从轻、减轻处罚”这种说法对不对?这只是量刑情节,除此之外,还有犯罪情节等。属于刑法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答案A、B没有问题
关于中国刑法的酒驾新规定2013年,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并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加大了很多危害交通安全的惩罚力度,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做出了新的规定,2013年酒驾新规定如下:2013年酒驾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最后,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人们在喝酒过后,对驾驶车辆有六项很重要的影响:(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四) 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五) 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
关于中国刑法的酒驾新规定2013年,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并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加大了很多危害交通安全的惩罚力度,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做出了新的规定,2013年酒驾新规定如下:2013年酒驾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最后,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人们在喝酒过后,对驾驶车辆有六项很重要的影响:(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四) 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五) 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
刑法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你的行为尚不构成诈骗罪刑法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江苏省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量刑标准有什么新规定?问:江苏省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量刑标准有什么新规定?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受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关于中国刑法的酒驾新规定2013年,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并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加大了很多危害交通安全的惩罚力度,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做出了新的规定,2013年酒驾新规定如下:2013年酒驾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最后,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人们在喝酒过后,对驾驶车辆有六项很重要的影响:(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四) 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五) 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
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如今的娱乐形式越爱越多样化了,赌博也被人们当做日常生活的一种娱乐形式。很有可能稍不留意娱乐就变成了犯罪。所以要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涉及到赌博,一定要明确的了解赌博罪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答。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新刑法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新刑法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新刑法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怎么样不构成受贿罪?问:新刑法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怎么样不构成受贿罪?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受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新刑法九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也就是说现在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贪污罪、受贿罪的,就必须要按照最新的规定来进行处罚。那其中新刑法九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新刑法九贪污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