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业跳槽——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有没有违约金很关键,如果当时你们签过单独的竟业协议,里面会有赔偿金的,前提可能是你在这个公司干多长时间,时间越长,赔偿金就越高。 但是,你离职后,好像是赔偿金应该由你提出来,如果没有提,那就没有了。现在,你肯定是处在违约的状态。 如果是公司没有在合同中注明违约金,或者是不同意给你,那么是公司违约在先,这样没什么问题。 不过,还是三思而后行。 竟业协议赔偿起来很多很多的。跳槽的竞业限制纠纷要怎么处理呢核心内容:眼下不少企业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保持其经济效益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有关于保密或竞业限制的约定。所以员工跳槽的时候要警觉自已是否陷入了竞业限制纠纷中。具体案情介绍张某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a武汉网络公司,主要从事客户服务。她的男友是河南人,二人计划2008年底结婚,张某某随男友回河南安家立业。张某某于2008年10月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去年4月,张某某在河南一家网络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同样也是客户服务工作。同年6月,张某某被河南的网络公司安排回武汉一家有业务往来的b网络公司考察并接受相关培训,培训期限为两个月,培训完毕回河南继续工作。
1、《劳动合同法》2、《公司法》(2006年修订)3、《合伙用人单位法》(2006年修订)4、《个人独资用人单位法》5、《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劳动者必须负有保密协议,而且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补偿金。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我国关于竞业限制规定有哪些?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我国关于竞业限制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
关于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必须的 不给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生效 但是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劳动者可以到相同或类似行业工作 无法达成一致那就是不签竞业限制协议 如果你签了协议就表明双方对补偿问题已近达成共识保密协议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协议才需要经济补偿劳动法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一、劳动法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什么范围内约定该项经济补偿,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 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
竞业限制是针对一些特殊员工为了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签订的限制性条款,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的董事或经理等,那么竞业限制期限是什么意思呢?对于这个问题,律行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竞业限制期限什么意思竞业限制期限就是指约定保密商业秘密的时间。(二)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
竞业限制的对象范围及时限规定有哪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范围有哪些呢不少企业都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通过竞业限制来约束员工保守公司的秘密,避免为了利益将公司的一些机密出卖给竞争对手,给公司造成损失。只是竞业限制也有相应的范围,那么竞业限制的范围有哪些呢?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对于从事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才有的要求。竞业限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双方明确约定的事项。关于竞业限制的内容以及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规定,律师365小编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知识延伸: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是如何规定的?竞业限制又称为竞业禁止,是指对与权利人有特定关系的义务人的特定竞争行为的禁止。劳动者竞业限制的依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其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由于竞业限制条款是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后发生效力,即该条款限制了该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因此对于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