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假释的条文规定

2023-03-31 12:19:53

1新刑法中对假释的规定条文,中国刑法对于假释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刑法对于假释是如何规定的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按照《刑法》第八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2〕2号)《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对象法定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 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

2诉讼法假释,关于假释的刑诉法条文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假释的刑诉法条文的规定是什么关于假释的刑诉法条文的规定是:1.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报请人民内法院审核裁定的容,应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哪个部门予以监督假释的执行与结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根据罪犯的不同表现,假释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果: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刑法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3新刑法关于假释的有关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十六、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十七、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八、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九七年以前老刑法 关于假释有什么规定旧刑法也规定了累犯不得假释,但没有规定因杀人强奸爆炸抢劫被处10年

4刑法关于假释后又犯罪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十六、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十七、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八、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九七年以前老刑法 关于假释有什么规定旧刑法也规定了累犯不得假释,但没有规定因杀人强奸爆炸抢劫被处10年

5刑法规定的不予假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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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刑法中关于假释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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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刑法规定不能假释的人员有,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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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刑法关于假释的法条有哪些,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假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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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刑法九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1996年刑法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

1996年刑法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回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答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但是要注意不能假释的几种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一,是要暴力性质的犯罪;二是这些犯罪被判了十年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关于最高法2017年的新减刑假释规定的实施。请问刑法修正7和8还有9。他们的减刑假释一样吗?减刑假释内容大体相似,刑修九多了限制减刑以及终身监禁,普通减刑案件减刑幅度最高不突破九个月,假释条件也有些不同也进行了限制。减刑假释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11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为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