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国家安全的规定

2023-05-28 16:43:32

1刑法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刑法对泄漏国家秘密有哪些规定

刑法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刑法对泄漏国家秘密有哪些规定

刑法对泄漏国家秘密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2006年7月26日公布施行)(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

2刑法规定的关于泄露国家秘密,刑法对泄漏国家秘密有哪些规定

刑法规定的关于泄露国家秘密,刑法对泄漏国家秘密有哪些规定

刑法对泄漏国家秘密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2006年7月26日公布施行)(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

3刑法关于危害公共安全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刑法是什么?

刑法关于危害公共安全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刑法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刑法是什么?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刑是死刑。《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关于《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问题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刑法问题: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中涉及到加重犯中非法持有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从立法本意来看,应该是不算。2支以上不能以时间先后为累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定罪时应不应该考虑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  您好,楼主。  我想说,交通肇事罪与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规定在公共安全法益侵害这一章。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了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由于刑法的谦抑性,刑法不处罚没有明文规定的过失犯罪。而从上

4关于准确理解适用刑法国家规定,如何界定刑法中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关于准确理解适用刑法国家规定,如何界定刑法中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如何界定刑法中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九十四条: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扩展资料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

5刑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法规定

刑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特殊犯罪主体,它影响着侦查机关的管辖分工,关系到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渎职罪主体立法解释》),实际上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解释。根据《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渎职罪主体立法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了上述四类人员以外,还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进行和政府部分权力的下放,一些法律、法规授权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国家机关,但是《证券法》赋予了其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行政处罚的权力。还有保险监督委员会,也不属于国家机关,但是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也是行使了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像这些不属于国家机关,但是法律、法规赋予其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6刑法关于危害国家罪的规定,按照我们国家刑法规定间谍罪怎么处理?

刑法关于危害国家罪的规定,按照我们国家刑法规定间谍罪怎么处理?

按照我们国家刑法规定间谍罪怎么处理?  1、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  2、《刑法》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从重处罚体现在哪些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 国家罪、煽 动分 裂 国家罪、武装 叛乱罪、武装暴 乱罪、策 动武装 叛 乱罪、颠 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 覆国家政权罪。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

7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罪的规定,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 )的规定处罚。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罪的规定,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 )的规定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 )的规定处罚。C 答案解析: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8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的犯罪规定,《刑法修正案》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惩治有哪些内容

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的犯罪规定,《刑法修正案》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惩治有哪些内容

《刑法修正案》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惩治有哪些内容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刑法修正案》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惩治有哪些内容《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

9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

10刑法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