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公安机关管辖权

2023-06-08 23:19:16

1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的,我想要关于公安机关地域管辖权的法律条文,谢谢。

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的,我想要关于公安机关地域管辖权的法律条文,谢谢。

我想要关于公安机关地域管辖权的法律条文,谢谢。公安机关以原则上行政区划的辖区为地域管辖权的区域。《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有明确规定的: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第二十条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

2刑法135条公安刑事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刑法135条公安刑事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8〕36号 【颁布时间】2008-6-25 【失效时间】 【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08〕3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对公安机关

3刑法罪名公安机关管辖,检察机关因越权办案,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即刑法二百二十九条

刑法罪名公安机关管辖,检察机关因越权办案,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即刑法二百二十九条

检察机关因越权办案,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即刑法二百二十九条根据六机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因此,如果构成数个罪名的情况下,且住罪数检察机关管辖,全案即有检察院侦查办理。故而会出现检察机关侦查办理聚众斗殴案件的情况发生。恶意拖欠工资罪怎么报案?是向公安机关吗?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名补充规定(五)》,你所说的应该是“据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个罪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还是检查机关管辖?这是《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罪名,属于公安机关经侦管辖。 因为其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属于检察院管辖。望采纳,谢谢!公安机关给我判了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拘禁。一

4刑法哪些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哪些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  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拔工作。  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  6、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

5刑法公安机关管辖的罪名多少个,检察机关因越权办案,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即刑法二百二十九条

刑法公安机关管辖的罪名多少个,检察机关因越权办案,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即刑法二百二十九条

检察机关因越权办案,将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即刑法二百二十九条根据六机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因此,如果构成数个罪名的情况下,且住罪数检察机关管辖,全案即有检察院侦查办理。故而会出现检察机关侦查办理聚众斗殴案件的情况发生。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森林刑事案件有哪些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下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盗伐林木案件(刑法第345条第一款);2、滥伐林木案件(刑法第345条第二款);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刑法》第345条第3款,《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罪名);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刑法》第344条,《修正案(四)》第6条,取消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罪名);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

6刑法案件侦察机关无管辖权,公安机关对于无管辖权案件移送的规定是什么了?

刑法案件侦察机关无管辖权,公安机关对于无管辖权案件移送的规定是什么了?

公安机关对于无管辖权案件移送的规定是什么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关于公安机关侦查权管辖权的问题-安徽公安机关能不能侦查犯罪地在上海、犯罪人也在上海的案件。可以立案,但是没有侦查权 应该根据犯罪行为属地原则来进行管辖权分配!刑事案件无管辖权,怎么办 我国刑事案件职能管辖权根据案件性质不同由不同机关负责侦查、立案: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等,对于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立案处理。   刑事案件的审

7刑法166条属哪个机关管辖,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166条属哪个机关管辖,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  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拔工作。  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  6、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

8中国森林公安刑法条例,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中国森林公安刑法条例,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  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拔工作。  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  6、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

9民航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我想要关于公安机关地域管辖权的法律条文,谢谢。

民航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我想要关于公安机关地域管辖权的法律条文,谢谢。

我想要关于公安机关地域管辖权的法律条文,谢谢。公安机关以原则上行政区划的辖区为地域管辖权的区域。《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有明确规定的: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第二十条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

10刑法中治安管辖的案件包括,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中治安管辖的案件包括,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刑法 和 森林法 修改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  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拔工作。  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  6、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