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故意,丢失枪支是过失,但是丢失枪支不报在主观上是故意,因为按照条文规定,丢失枪支必须向上级承上书面报告,已知枪支丢失不报告,是为故意。丢失枪支不报罪需要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见吗?我国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立案标准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行为对象是什么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行为对象是枪支管理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什么犯罪行为。1、《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
如何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哪些人能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如果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知道自己丢失了枪支,则不够成本罪。丢失枪支不报罪定罪标准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不报罪认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法律规定。如何认定本罪的罪过形式,长期以来在学界的认识并不统一,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因为行为人对丢失枪支的行为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其二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理由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在所持枪被盗、被抢、丢失、被骗时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一定要说错,那么就是时间不对,是被盗、被抢之后不及时报告,而不是当时不报告。有点咬文嚼字。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释义】本条是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这里所说的“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的范围与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的范围是一致的。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具有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枪支”,即指公务用枪,不包括民用枪支;“丢失枪支”,主要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的枪支被盗、被抢或者遗失等情况。现实中丢失枪支的情况很复杂,有的行为人有过错,有的行为人没有过错,但无论枪支如何丢失,都是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为了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本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丢枪后“不及时报告”。即行为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向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如果行为人及时、如实报告自己丢失枪支
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 )的规定处罚。C 答案解析: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 )的规定处罚。C 答案解析: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依据《刑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答案】B【答案解析】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参见教材P99。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答案】D【易考吧提
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 )的规定处罚。C 答案解析: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的,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某炮厂于2012年在市北部工业区建立分厂,由于炮厂的安全控制要求相对较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直派专员定期开展例行检查及安全宣传。2015年2月中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小张和小李在检查企业安全时发现某家具厂欲迁至离炮厂100米的厂房内,并将部分家具运至此地。小张和小李认为,家具厂迁至此地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应该依法处理,但是两人都觉得春节将至,年后再进行处理也不迟,于是将此隐患的处理搁置。一周过后,该家具厂在生产家具的时候遇到炮仗的火花引发了爆炸,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那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小张和小李是否会因此受到处罚呢?可能遭受同类处罚的行为还有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于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的讨论却从未止息过。【为你推荐】 合同诈骗罪 电信诈骗 信用卡恶意透支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法 刑事责任年龄 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因此,如果丢失枪支不报的,就可能构成犯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呢?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应尽的职责。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枪支武器具有很强的杀伤性,在战争年代武器是保家卫国的工具,但是在和平年代武器就成为了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在国外很多国家携带枪支是合法的,但是在国内是明令禁止的,而有些警员配备枪支,有时候丢失之后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那什么是丢失枪支不报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什么是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概念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于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的讨论却从未止息过,这无论是对刑法理论研究的统一性,还是对司法实践的操作性以及对行为人的人权保障等方面都是非常不利的。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枪支是禁止个人持有的,属于非法行为,但是有的人持有枪支以后,并没有注意保存,导致枪支遗失,这类行为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丢失枪支如果不报也会涉及犯罪的,但是,丢失枪支不报罪特征是什么,大家可能不是特别的清楚和了解,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说说具体的特征。一、丢失枪支不报罪特征的构成要件 (一)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应尽的职责。同时,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免造成严重后果。丢失枪支不报,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