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附带民事的规定

2023-06-05 12:38:42

1刑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刑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资损失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第二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对第一,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第二只能按照《刑法》第64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已无法追缴、退赃的,应参照刑法第61条的规定,作为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危害程度的酌定情节,在决定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你好,第二条应该是对第一条中“物质损失”的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具体衡量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请求(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数额)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

2刑法第36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刑法第36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你好,第二条应该是对第一条中“物质损失”的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具体衡量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请求(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数额)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诈骗案能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法第几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法第几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你好,第二条应该是对第一条中“物质损失”的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具体衡量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请求(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数额)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4刑事附带民事相关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

刑事附带民事相关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些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地将精神损害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之外。 主要原因是:对被告人进行刑罚处罚,本身就是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方面的平复和抚慰,无需再用经济赔偿手段制裁被告人或用金钱去抚慰被害人。 当然理论上对该规定的争议是一直有的。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很多刑事案件在审理中附带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触犯刑法的同时破坏公共设备或者他人物质,需要赔偿,这样的情形就涉及到了民事责任。那么,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是在刑事案件审判的同时展开民事部分的审判,两个案件是同时进行的。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当事人自己起诉。一般来说,你起诉的法院就是那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一般在法院都有个民事起诉状的范本,上面都写好了的,填上你的个人信息之类,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电话,家庭住址。起诉的原因和请求之类的。不会写的话可以去法院问问 会有人告诉你怎么写的。一般审判刑事案件的法官会同时审理附带民事案件,不会另外组成审判庭。程序和民事诉讼一样。可以不请律师打官司,当然如果有律师的话可能把握大一些。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

6刑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刑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我们虽然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是难免会有犯罪行为的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的伤害,而且其自身呢也要承担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自身行为,造成他人受到人身伤害,生命受到威胁和财产损失的话,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这个时候,受害人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规定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使得受害人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如丢失钱财,司法机关需要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刑事处罚,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依照法律判处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上的损失的,如丢失钱财,那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国家的财产、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失的话,司法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有权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关于刑事的案件后,有权力告知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血缘

7最高院刑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最高院刑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你好,第二条应该是对第一条中“物质损失”的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具体衡量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请求(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数额)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细化标准本罪的细化标准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8刑法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规定,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刑法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规定,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最新修订的刑法,有没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的话请列举。  最新修订的刑法并无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2000年12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2年7月15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何时写入刑法的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出台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

9刑法延期审理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

刑法延期审理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这条规定可适用刑事附带民事延期审理,也可直接适用刑事审判案件。离婚官司因病延期行不行,刑事延期审理规定是什么离婚官司是需要双方都出庭进行审理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其中一方不能按时出庭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虽然一般来说在传唤之后是强制会要求出庭的,但可能由于某些原因确实不能出庭的话,也会进行延期处理。那离婚官司因病延期外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呢?离婚官司因病延期开庭:离婚案件因涉及到人身权利,因此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 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确因身体患有疾病不能到庭的可延期开庭审理。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刑事的延期审理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

10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资损失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第二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对第一,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第二只能按照《刑法》第64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已无法追缴、退赃的,应参照刑法第61条的规定,作为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危害程度的酌定情节,在决定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需要第一条做铺垫么?急急急急急急急急你好,第二条应该是对第一条中“物质损失”的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具体衡量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讼请求(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数额)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