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非法出版的规定

2023-05-28 17:42:46

1刑法关于非法出版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刑法关于非法出版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罪名是侵犯著作权罪,其着重点在于打击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该条在客观上主要是指复制、出版、制作他人具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与你所讲的情况不符,因你们的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非法物的行为,而没有复制、出版、制作行为,故不能以该条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罪名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其犯罪构成则与你们的行为相同,即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侵权的复制品而销售,触犯此罪名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你所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就本罪的个人数额巨大也明确为10万元,因此,如果你们销售的违法所得没有达到该数额,就不构成犯罪,但可予以行政处罚。非法经营出版物怎么处罚非法经营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出版活动的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出版活动的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出版活动的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保护和发展音像出版事业,净比音像市场,发挥录音录像出版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出版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未经国家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音像出版、复录加工活动都属非法,均属取缔之列。经国家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和复录加工单位的违章违法活动也必须立即停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下列情况均按非法出版物或非法行为论处: (一)无出版权的单位或个人出版的音像出版物。 (二)未经原出版单位授权或同意,擅自盗版和商业性复录、出版、发行、公众放映音像出版物。 (三)音像出版物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音像出版单位超越批准的出版范围出版音像出版物。 (五)音像出版单位翻录内部使用的非营利性的资料性音像制品,未经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县级以上(含县级)音像管理机关核准并发给准印证(准印证发放方法由省广播电视厅另行通知)的,亦视为非法音像出版物。 三、凡属非法音像出版物,一律禁

3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的规定,刑法有没规定非法集资罪?

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的规定,刑法有没规定非法集资罪?

刑法有没规定非法集资罪?一、我国刑法没有关于“非法集资”罪的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老百姓理解的非法集资罪,刑法通常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事实上,在经济活动中,涉及非法集资的活动,还有其他多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1年1月4日起实施,为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解释》定义了非法集资行为,列举了10种非法集资行为的类型,明确了相关行为定罪和量刑的标准,甚至还规定了一些类似“安全港”的豁免规则,不但有助于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上也有助于民间融资活动的合法开展。  三、《解释》的主要内容  多年来,尽管我国相关政府机构和司法机关一直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但收效甚微。非法集资活动在中国现实生活中一直层出不穷,鉴于现行《刑法》对于非法集资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实践中政策法律界限不易把握,《解释》试图通过明确定义非法集资活动、规定相关罪名的定罪和量刑标准等方法,统一执法标准,加强打击的力度和精确度。同时,如果《解释》能够准确界定非法集资活动,也可为合法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保

4刑法关于非法捕鱼狩猎的规定,非法搜查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关于非法捕鱼狩猎的规定,非法搜查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非法搜查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非法搜查罪新刑法规定的处罚是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非法搜查罪是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法律依据】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从重处罚。中国刑法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第二款已修改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参见《刑法修正案(三)》,由此,“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被取消,代之以“非法制造、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罪名。  条文注释  

5刑法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规定,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规定,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上对非法行医的认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特征如下(从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四点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医疗管理秩序和病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了保障病人的身体健康得以恢复,国家规定了对从医人员的资格考核和执业批准条件等一套完整的制度。非法行医违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往往因不具备技术和设备条件等造成误诊、误治,致使病人死亡或伤残的严重结果发生

6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刑法140条非法经营罪的量刑规定

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刑法140条非法经营罪的量刑规定

刑法140条非法经营罪的量刑规定根据经营额确定基准刑,根据经营产品和服务的不同,数额稍有差异,一般以五万元为起刑点。请问《刑法》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里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具体指哪些物品?谢专营、专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经营的物品。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上述物品的具体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涉及对以下物品的具体规定:①非法经营食盐。2002年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第1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②非法经营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2002年8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二)》)第1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

7刑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但是,国家可在不改变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和采矿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依法授予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并有权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采矿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因而,所谓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所制订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的总称。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蕴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和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非法

8刑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新刑法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但是,国家可在不改变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和采矿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依法授予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并有权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采矿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因而,所谓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所制订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的总称。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蕴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和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非法

9刑法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规定,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规定,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

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  1、首先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以罚代刑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政处罚应予以撤销,同时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林业主隐伏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氏粗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

10刑法中涉及非法占地的罪名,刑法中涉及出版的犯罪活动所定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涉及非法占地的罪名,刑法中涉及出版的犯罪活动所定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涉及出版的犯罪活动所定的罪名有哪些?主要涉及到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有非法集资罪罪名吗过去叫非法集资,现在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