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刑法题目求问这个题选B吧
刑法114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本罪名具有不特定性 最后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不确定 但不代表主观上没有确定的侵犯对象和目标
如果以侵害公共安全为目的 进行扫射等 可以认为无确定侵犯目标
但为了达到某一犯罪目的 针对特定对象 实施了符合刑法条文的犯罪行为 造成不确定的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 也应定本罪
C选择性罪名 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 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 既可概括使用 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 包括
1 行为对象的选择 如 拐卖妇女、儿童罪
2 行为方式的选择 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 既有行为对象、又有行为方式的选择 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本条罪名明显不是选择性罪名
D已满14不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 因此并不是对本条规定的五种罪名都负刑事责任
法硕刑法题目求问图片不完整 我翻着自己的书对照的
不过不是很清楚你的问题……
第一题是说张某那道么?
先解释一下关于防卫过当的
书上对防卫过当的准确定义是
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所以构成防卫过当的条件包括
1 除了限度条件以外 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2 超过必要限度
3 造成重大损害
缺一不可
以后你会发现 很多题目都是 给出定义的一部分 但不完整 这一部分是对的 但该描述依然不能认定为正确 就是类似A选项这种情况
想考16年法硕(非法学)。请问大家宪法,法制史,法理学应该如何复习?、法律硕士复习有什么指定教材及好的复习指导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以上三本书对考试而言针对性最强,是必备的复习用书。一般来说,如果把考试分析掌握的比较熟悉,辅以联考指南,应该能够过关。当然谁都不能承诺只读这些书就够了,考题的内容涉及到这些书之外是很有可能的。法律硕士联考主要考哪几门课?初试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是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命题从2004年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分析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报考法律硕士有什么要求?法律硕士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者一般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各校对专科生的报考要求不同,详情请以招生简章为准。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刑法修正案29日人大已通过,2016年法硕考试会考吗?可能大纲说不考,但不排除出题人当作超纲的题目。因为每年都有一定比例超纲题。建议你了解一下比较重要的一些解释,比如讨论很热的嫖宿幼女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等。